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反映人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本公告及其未尽事宜,由中共洪雅县委组织部、洪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中共洪雅县委组织部:028-37405932;
洪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8-37402778。
监督电话:中共洪雅县纪委监委:028-37403843。
附件:2021年下半年洪雅县事业单位公开引进优秀人才第一批拟聘用人员名单(点击下载)
2022年4月24日
来源:http://www.msrsks.com.cn/newsDetail/1322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