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2022年4月21日—2022年4月28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举报者请在公示期内以真实姓名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向厅人事处或厅机关纪委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提供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凡以匿名或其它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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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610041
附件:四川省生态环境厅直属事业单位和派驻市(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2021年5月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第二批)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2022年4月20日
来源:http://202.61.89.231/content-61-969B438614DD9D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