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内设综合管理部、财务部、业务部3个内设机构。
公司经营范围: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陆地石油和天然气开采;矿产资源勘查;建设工程施工;燃气经营;供电业务;金属与非金属矿产资源地质勘探;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陆地管道运输;管道运输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劳务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机械设备租赁;建筑劳务分包;建筑物清洁服务;建筑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职业中介活动。
为全面贯彻落实县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工作部署,加强公司人才队伍建设,结合实际,拟通过公开招聘的方式引进所需人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
(一)岗位需求:见《兴文县页岩气开发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招聘岗位表》(附件1)
(二)报名时间:2022年4月18日至2022年4月22日18:00。
(三)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由考生根据《兴文县页岩气开发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招聘岗位表》填写《兴文县页岩气开发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招聘报名表》(附件2),提供岗位条件需要的报名信息表、有效的身份证、有效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认证、相关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资料的原件扫描件,发到邮箱:1027144261@qq.com进行报名(邮件主题中按“职位所属部门+应聘岗位+姓名”格式注明),进入面试后将审核资料原件,如不符合岗位需求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年龄、工作经历等计算截止日期为此次招聘报名的最后一日(例:“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7年4月22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人员,或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尚在影响期的人员,以及因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2.在各类招聘考试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人员;
3.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委监委机关立案调查的,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4.有政策规定或协议要求明确不得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参加应聘有关岗位的人员;
5.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
6.其他不符合招聘条件或规定的人员。
(五)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报名无效:
1.逾期报名或报名资料提交不全的;
2.应聘人员提供虚假信息、虚假材料的;
3.同一个应聘人员同时填报多个招聘岗位的;
4.其它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况。
二、资格审查
经公司董事会研究,根据各岗位具体要求,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核合格的,电话通知进入考试环节。开考比例为1:2(若个别岗位应聘人员比例达不到1:2,经公司领导小组研究后招录比例可适当放宽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三、考试
(一)领取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于2022年4月23日10:00-18:00在兴文县城市和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306室领取本人准考证。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二)笔试(占比40%)
1.笔试科目。笔试主要内容为岗位必备专业文化知识、安全管理理论、公文写作等,满分为100分。
2.参加笔试时,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3.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2年5月8日,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笔试成绩将通过公司张贴栏进行公示,公示3个工作日。进入面试的人员通过电话通知。
(三)面试(占比60%)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原则上按岗位招聘人数1:2确定面试人选。末尾成绩相同者,均进入面试,满分为100分。
2.面试最低合格线为65分。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
3.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将通过公司张贴栏进行公示,公示3个工作日。进入体检和政治审查的人员通过电话通知。
四、体检和政治审查
(一)体检
1.根据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招聘名额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2.体检时间以具体通知为准。
3.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4.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5.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组织应聘者进行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6.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察
1.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由公司成立考察组开展考察,核实被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2.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公司将征求公、检、法、司的联合审查意见。
五、公示
(1)拟聘用人员在中国三江人才网公示3个工作日。
(2)在公示期内,凡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3)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4)对通过考核的报考者在公示期或公示后自动放弃等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递补
拟录用人员因自身原因主动放弃录用资格或入职体检和政治审查其中一项不合格的,公司将取消其录用资格,并依照该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由后一名应聘人员递补进入考察(递补不超过两次),若递补人员综合素质不符合岗位要求,按程序终止此岗位招聘,本次暂不招录。
七、录用
经公示无异议后,由人力资源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与聘用者签订劳动合同。本次聘用前系在职人员的,在公示结束后15日内提供原单位与其解除聘用(劳动、人事)关系的书面材料后,方可签订劳动合同,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八、合同期及薪资待遇
(一)合同期限管理。此次招聘岗位首次服务期限为3年(含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不合格或在合同期内违反单位管理规定的,单位予以解聘。首次合同期满后,经用人部门考核合格后可以续聘。
(二)薪酬待遇按照《兴文县县属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及薪酬管理办法(试行)》文件执行,薪酬由基本工资+绩效组成,基本薪资按月发放,绩效薪资按考核结果发放,每年最高不超过12万元。
(三)试用期间薪酬按所应聘岗位正式工资的80%计发,其余福利待遇按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执行。
九、疫情防控要求
(一)请广大考生务必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及“四川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于笔试、面试前14天起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二)考生赴考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做好手部卫生。
(三)为避免影响考试,来自国(境)外地区的考生,考前应至少提前22天入境,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接受相应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
(四)笔试、面试前,考生应至少提前30分钟到达考点。在考点入场检测处,请考生提前准备好当天本人防疫健康码(绿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纸质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以及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纸质、电子版均可,下同),并配合工作人员做好入场扫码和体温检测准备。
(五)所有考生需持本人笔试、面试前48小时内川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方可入场参加笔试、面试。核酸检测报告时间以出具时间(检测时间)为准,非采样时间或报告打印时间。请考生提前做好采样准备,经查验检测结果、结果出具时间等不符合规定的考生,不得入场笔试、面试。
(六)笔试、面试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其他县(市、区、旗)和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直辖市的县(区)其他乡镇(街道)旅居史、有本土感染者但未划定中高风险地区的县(市、区、旗)及不设区的地级市旅居史的考生,需提供笔试、面试前3天内2次(采样时间间隔24小时,最后一次采样须在川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进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七)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或呼吸道异常症状者,不再参加此次考试,应配合到定点收治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八)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1.健康码或行程卡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
2.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37.3℃)或呼吸道异常症状的考生;
3.考试前21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4.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次密接者,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5.笔试、面试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7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乡镇(街道)旅居史、7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旗)其他乡镇(街道)旅居史(不含直辖市),正在实施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及居家健康监测的考生;
6.笔试、面试当天,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的考生。
(九)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笔试、面试当天无法到达考点的,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十)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临时摘除口罩外,进出考点、参加考试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十一)笔试、面试期间,考生要自觉遵守考场秩序,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笔试、面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考生在笔试、面试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由驻点医务人员进行个案预判,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考生从普通考场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所耽误的时间,不再予以追加;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由驻点医务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置。
(十二)考试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根据国家、省、市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请考生密切关注考点所在城市最新防疫要求,并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
(十三)考生在报名时须承诺已知悉本公告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如违反相关规定,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十、其他
(一)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在中国三江人才网公告。因应聘人员不主动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报名、考试、体检、考核、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三)本次招聘公吿最终解释权归兴文县页岩气开发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所有。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831-8918518)
附件:报名表(点击下载)
1.兴文县页岩气开发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招聘岗表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p_cvIgPF8jKdTJKnY5WOU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