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进入体检人员最低考试总成绩
(一)“法检招考”。按照《关于2021年四川省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关于:“各职位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利,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的规定。经比对,确定法院系统共有14名考生进入体检;检察院系统共有4名考生进入体检。
(二)“司法行政招考”。按照《关于2021年下半年四川省司法行政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关于“进入体检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招达到开考比例职位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的规定,省委组织部确定的司法行政系统考录公务员最低分数线为60.16分。经比对,确定司法行政系统有2名考生进入体检。面向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应届毕业生招考按照相关公告要求一并实施体检。
(三)“公安招考”。按照《关于2021年下半年绵阳市公安机关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的公告》关于“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全省本次公开招警达到比例的职位拟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五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的规定,省委组织部确定的公安机关考录公务员(人民警察)最低分数线为61.22分。经比对,我市本次招录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岗位拟进入体检环节人员总成绩,均超过同类职位的全省最低考试总成绩,可按招录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到低依次确定体检人选,共有5名考生进入体检。
【以上招考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体检时间及地点
(一)体检时间:2022年4月20日(星期三)早上8:00;
(二)地点:绵阳市高新区火炬大厦广场旗杆下集合。
体检队伍统一离开集中地点前往体检医院时仍未按时到场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做“不合格”处理。
三、体检的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其中“公安招考”“法院司法警察职位”“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还应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四、须携带手续及资料
(一)本人有效正式身份证或第二代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
(二)面试通知书或笔试准考证;
(三)本人近期2寸免冠正面彩照1张(背面写上本人姓名);
(四)参加体检人员提前准备好当天本人防疫健康码(绿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以及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并填报健康筛查承诺书(附件2,“体检当日体温”栏目暂不填),报到时上交承诺书;
(五)参加体检人员需提供本人体检前24小时内在绵阳市城区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以天府健康通核酸检测结果查询为准。核酸检测报告时间以出具时间为准,非采样时间或报告打印时间。请参加体检人员提前做好采样准备,经查验检测结果、结果出具时间等不符合规定的,不得参加体检。
(六)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其他县(市、区、旗)和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直辖市的县(区)其他乡镇(街道)旅居史、有本土感染者但未划定中高风险地区的县(市、区、旗)及不设区的地级市旅居史的,需提供体检前3天内2次(采样时间间隔24小时,第二次采样须在绵阳市城区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进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七)参加体检人员须全程佩戴口罩。
注意:绵阳市城区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包括绵阳市中心医院、绵阳四〇四医院、绵阳市第三人民医院、绵阳市中医院、绵阳市疾控中心、四川省科学城医院。
五、注意事项及要求
(一)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勿食用过于油腻、高糖分的食物,避免剧烈运动;
(二)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水、禁食8-12小时;
(三)女性受检者生理期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作X光检查。
六、体检纪律
考生体检时须遵守以下纪律,一经发现违反纪律的,将由市委组织部视情形确定是否取消违纪考生的体检及录用资格:
(一)参加体检时,不能携带和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已带的须关闭电源并交予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体检过程中,不得随身携带;
(二)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不得由他人陪同或随同;
(三)考生体检时要记住自己的编号,体检时不得透露本人姓名等信息,不得与外界联系;
(四)体检中服从安排,紧跟引检人员;
(五)按要求如实填写体检表上的相关信息并回答有关询问,不得隐瞒病史;
(六)要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的项目,切勿漏检。
七、体检收费标准
体检费按实际支付的费用于体检当天向考生收取,请考生带足相关费用(预计每人550元左右,请准备现金)。
八、复检及递补
(一)复检。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规定:“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招考单位或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提出复检要求。要求复检的,应在体检结果公告发布7日内,将复检申请送交绵阳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电话:2531499)。复检只安排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时参加体检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复检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本次考录资格。
(二)递补。1.按照“法检招考”公告规定:“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经省法院、省检察院核准,招录机关应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中(司法警察职位需体能测评合格),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两次。”
2.按照“司法行政招考”规定:“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出现缺额,招录机关应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且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不进行体能测评的职位除外),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两次。”
3.按照“公安招考”公告规定:“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且体能测试合格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九、组织领导
体检工作由绵阳市委组织部、绵阳市公务员局组织实施,市纪委派驻纪检组全程监督。
附件:1.绵阳市2021年下半年“公检法司”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点击下载)
2.健康筛查承诺书(点击下载)
中共绵阳市委组织部
2022年4月12日
来源:http://www.myrsks.com.cn/newsDetail/825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