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递补体检人员名单
本次有1名考生进入递补体检环节,详见附件。
二、体检安排
参加递补体检的考生须于2022年4月12日上午8:20前到达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泸州市江阳区酒城大道三段1号)一楼大厅,核对身份后前往医院体检。
三、体检标准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招录机关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复检。
四、注意事项
(一)考生必须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按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报到,无有效居民身份证者不能参加体检。
(二)参加体检考生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类、mp3、移动电话等通讯设备进入体检医院,已带的要按工作人员的要求关闭电源,统一存放到指定位置,不得自行带至体检医院,如未上交,按违纪有关规定处理。
(三)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请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申领“四川天府健康通”健康码,并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体检当日应提前准备好当天本人防疫健康码(绿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48小时内川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纸质报告,并配合工作人员做好入场扫码和体温检测准备。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报到地点(核酸检测报告时间以出具时间为准,非采样时间或报告打印时间)。
体检当日应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核验身份时除外);如体检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其他县(市、区、旗)和直辖市所在县(区)其它乡镇(街道)旅居史,以及公布本土新增感染者但暂未划定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旗)旅居史的考生,需提供本人体检前3天内2次(采样时间间隔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纸质报告,方可参加体检。核酸检测报告时间以出具时间为准,非采样时间或报告打印时间。
考生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体检资格,终止体检;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凡有以下几种情况的考生,不得参加体检:
1.健康码或行程码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
2.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37.3℃)或呼吸道异常症状的考生;
3.体检前21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4.新冠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次密切接触者,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5.体检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体检前7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旗)和直辖市所在街道旅居史,正在实施隔离管理或居家健康监测的考生。
6.体检当天,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的考生。
(五)在体检过程中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和隐瞒自己的真实病史。参检考生要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不得擅自行动。不得向医务人员透露自己的姓名等信息。
(六)体检前一天参检考生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少吃油腻食品,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早晨须空腹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包括服药等)8-12小时。
(七)参加体检的考生,体检时请携带近期一寸证件照一张,并在照片背面写上姓名。
(八)体检费自理(约500元,按实收取,请自备现金)。
(九)进行矫正视力检测的考生,须自行准备适配的眼镜参加体检。
联系电话:0830-3111831
附件:2021年四川省泸州市法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考试体检递补名单
四川省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2年4月6日
附件
2021年四川省泸州市法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考试体检递补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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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准考证号 |
职位编码 |
报考单位 |
报考职位 |
行测 成绩 |
申论 成绩 |
笔试折合 总成绩 |
加分 |
面试 成绩 |
面试折 合成绩 |
总成绩 |
排名 |
董梦雪 |
3051040101603 |
33304077 |
古蔺县人民法院 |
法官助理(二) |
69 |
67 |
40.8 |
0 |
82.20 |
32.88 |
73.68 |
3 |
来源:http://www.lzsrsks.com/News/NewsDetailed.aspx?newsId=8435f31028124dc18780cd02eb012eb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