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成绩最低分数线
根据《关于乐山市沙湾区202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规定:“最低分数线为各类别(综合类、教育类、卫生类)面试形成竞争岗位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划定总成绩最低分数线(综合类)为:60.7分;划定总成绩最低分数线(教育类)为:73.55分;划定总成绩最低分数线(卫生类)为:51.2分。
二、疫情防控要求
1.请考生自觉遵守乐山市疫情防控相关规定,配合疫情管控措施。所有考生均应在体检当天提供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纸质证明(核酸检测报告时间以出具时间为准,非采样时间或报告打印时间),不能提供的视为考生自愿放弃体检资格。
2.参加体检的考生进入体检医院,均须出示防疫健康信息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和有效期内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体检医院。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本次体检:
(1)健康码或行程卡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
(2)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37.3℃)或呼吸道异常症状的考生;
(3)体检前21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4)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次密接者,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5)体检集合时,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的考生。
3.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和体检医生检查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参加体检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三、体检有关事项
(一)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详见附件。
(二)体检集合时间及集合地点
集合时间:2022年4月8日(星期五)上午7:20前。
集合地点:北京华联BHG时尚百货市场门口(市中区凤凰路南段211号)。
(三)体检标准
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四)体检要求
1.考生务必按本公告要求携带本人面试通知书、笔试准考证、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集合,逾时不到者或证件不齐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及下一招聘环节资格。
2.每名考生需准备体检费约500元(现金),由体检医院按实收取。
3.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4.空腹进行采血和B超检查。
5.未婚女性不做妇科检查。
6.体检时请有近视的考生佩带眼镜,以便检查矫正视力。
7.体检当日应避免穿戴有金属饰品及印花的衣物。
8.体检当日请务必按要求完成所有体检项目,漏项则视为自动放弃。
9.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书面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10.女性考生因怀孕申请延迟体检的,考生应提前持有效医学证明材料向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书面申请。
四、特别提示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本次招聘相关公告规定执行。
(二)体检结果和有可能进入递补体检的考生,请随时关注乐山市沙湾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hawan.gov.cn)公布的相关信息。
(三)联系电话:0833-3432456。
(四)因疫情防控等原因,如需调整体检时间、地点等事项的,将在乐山人事考试网和乐山市沙湾区人民政府网站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附件:沙湾区202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点击下载)
乐山市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3月30日
来源:http://www.lspta.com.cn/newsDetail/44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