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企业总经理
二、报名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政治素质好,保密观念强,有上进心和责任感,诚恳务实,踏实工作。
3.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良好的职业素养、心理素质,认同四川粮油批发市场价值观和经营理念,服务意识强,工作态度好,心理素质好,团队合作精神佳。
4.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5.具备5年及以上粮油销售管理的工作经历。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有违纪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3.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4.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担任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的。
三、招聘程序和方式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4月15日18:00截止。
2.报名方式:网络报名。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电子版投递至指定邮箱1150067415@qq.com,电子邮件名称以“姓名+联系方式”的形式命名。
3.报名材料及要求:
(1)《四川泸州粮油批发市场报名登记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从事粮油销售管理的证明材料等扫描件。
(3)由中国人民银行征信机构出具的本人《个人信用报告》。
(二)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按照公告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审。于2022年4月19日前通过电话告知应聘人员初审结果、现场资格确认时间、地点等事宜。
(三)现场资格确认
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在指定时间携带报名所需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查验原件、收复印件)到四川泸州粮油批发市场(地址:泸州市龙马潭区安宁镇南溪街80号)进行现场资格确认(根据适时疫情防控工作安排,现场资格确认将结合面试工作一并开展,具体时间另行电话通知)。无法到现场参加资格确认的,应亲笔写委托书(载明委托事项和原因)委托他人进行资格确认,同时受委托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到现场进行资格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或隐瞒相关信息者,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
(四)面试
经现场资格确认合格的应聘人员参加面试。面试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价值观、专业知识、工作经验以及其他方面的情况。面试时违规违纪、未参加面试的人员,不予确定为体检、政审考察和聘用人员。
温馨提示:现场资格确认和面试时请全程佩戴口罩,保持1米线距离,自觉配合工作人员做好适时疫情防控相关工作。有境外旅居史、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被判定为密切接触者、密接的应聘人员,现场资格确认当天需提供解除14天集中隔离时和解除7天居家隔离检测时的双检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解除隔离证明。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直辖市、省会城市所在区)旅居史的应聘人员,以及公布本土新增感染者但暂未划定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直辖市、省会城市所在区)旅居史人员,现场资格确认当天需提供3天内2次(间隔24小时)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有本土新冠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报告省份(自治区、直辖市)旅居史的来(返)泸应聘人员,现场资格确认当天需提供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现场资格确认应聘人员进入招聘单位时,应当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卡),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者方可进入。其他疫情防控要求,按泸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适时发布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考察
对面试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1:2差额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失信被执行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复核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对考察发现不符合要求、反映较差以及有严重精神疾病的,可以暂缓直至取消聘用资格。
(六)体检
根据考察表现情况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并通知进入体检的应聘人员。体检应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因体检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的,按照应聘人员面试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应聘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应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七)公示
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人员,将在川南人才网或泸州人事考试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占编聘用手续。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先依法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不予聘用。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到手续,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
四、工资福利待遇
工资标准按照《公司法》有关规定,由企业拟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五、公告解释权
本公告由四川泸州粮油批发市场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黄女士18380952170。
监督电话:0830-3128171。
四川泸州粮油批发市场
2022年3月28日
来源:http://www.lzsrsks.com/News/NewsDetailed.aspx?newsId=f90e52baca984ff9b8cb2f9f298b05b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