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检人员名单
《2021年甘孜州司法行政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进入体检人员确定
按照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关于2021年下半年四川省司法行政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各职位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仍相同的,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低确定名次。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进入体检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招达到开考比例职位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规定,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实际参加面试人数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拟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为60.16分。根据《关于2021年下半年四川省司法行政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规定,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职位,进入体检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60.16分。
三、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由州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监狱系统、司法行政戒毒系统职位,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对司法行政部门医学、心理矫正类职位体检视力项目执行标准的请示答复的函》(国公综函〔2013〕13号)执行。
招录机关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复检。
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出现缺额,招录机关应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且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不进行体能测评的职位除外),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察环节。
四、其他事项
1.进入体检的考生报到时间以电话通知的时间为准,并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体检通知书。领取体检通知书时应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准考证及2寸免冠照片3张,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详见《体检通知书》。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2.参加体检的考生需准备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向体检医院缴纳。
3.体检前请考生注意休息,勿熬夜,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前一天晚餐后禁食、禁水,空腹参加体检。
4.请广大考生务必做好自我健康管理,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体检过程中须全程佩戴口罩,通过微信小程序“通信行程卡”和“天府健康通”申请本人防疫健康码,并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体检。
5.其他未尽事宜,请与甘孜州司法局政治部联系(电话:0836-2811645)。
6.若发现体检过程有违纪违规行为,可向州纪委监委派驻州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举报。举报监督电话:18608363678。
附件:《2021年甘孜州司法行政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人员名单》(点击下载)
甘孜州司法局
2022年3月18日
来源:http://rsks.gzz.gov.cn/newsDetail/2615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