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旺苍县人民检察院合同制协警3名(其中驾驶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公共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司法工作;
2.具备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可以从全省检察机关统一招考名单中直接录取。
(二)岗位条件
1.年龄在20至35周岁;
2.具有法律、计算机专业者优先;
3.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出色的沟通和应变能力,能速写速记;
4.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无重大政治历史问题;
5.报考驾驶员岗位的学历可放宽至高中,熟悉c1车辆驾驶,驾龄不少于三年,未出现过交通事故。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者少年管教的;
2.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3.在各类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4.有其他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职业病检查、公示、签定劳动用工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3月16日至3月22日。
2.报名地点:旺苍县东河镇为民路1号(政治部401报名)。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者需如实填写《旺苍县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合同制协警报名登记表》。
4.报名应携带的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有其他等级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以及获奖证书的,一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2)近期一寸证件照2张。
5. 资格审查(3月23日-3月24日)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考全过程,县检察院对报名资料进行审核,并将资格审查结果报县委组织部备案,进行公示,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审核通过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进入笔试环节,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或伪造证件等,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资格和成绩,涉嫌违纪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二)考试(3月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主要考察文字表达能力、语言综合能力和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等。
1.考试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应聘考生总成绩应达到60分及以上,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2.笔试
(1)笔试时间:2022年3月25日上午9:00-11:00
(2)笔试地点:旺苍县人民检察院
(3) 笔试内容:《综合知识》
笔试由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实施,笔试总成绩=《综合知识》成绩×60%,县检察院政治部在汇总考生成绩,根据笔试成绩排序,按照职位与参考人员1: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
(4)疫情防控: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严格落实佩戴口罩,进门测量体温,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调整,请应聘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3.面试(2022年3月28日)
面试总成绩=面试成绩×40%,面试具体事宜由旺苍县检察院具体组织、实施。
(三)职业病检查(4月1日)
按照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经公示无异议后等额确定职业病检查对象。职业病检查的标准、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以及未按规定参加职业病检查的人员,视为自动弃权。因考生自动弃权或职业病检查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参加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四)公示
对职业病检查合格人员,旺苍县检察院汇总考生总成绩,并按总成绩排序在旺苍县人民检察院网站上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五)签定劳动用工合同
新招聘的合同制协警与旺苍县人民检察院签定《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期包括试用期),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其劳动关系。
四、合同制书记员待遇
新招聘的合同制协警工资待遇和其它待遇按财政拨款标准执行。
五、
监督举报电话:0839-5550724
旺苍县人民检察院 电话:0839-5550953
本公告由旺苍县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旺苍县人民检察院
2022年3月16日
协警报名表.doc(点击下载)
旺苍县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合同制协警报 名 登 记 表
报考岗位: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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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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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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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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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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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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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高(c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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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重(k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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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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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级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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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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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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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所在地(应届毕业生填入学前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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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工作单位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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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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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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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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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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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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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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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QQ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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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专业技术或执(职)业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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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资格取得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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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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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简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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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过何种专业证书,有何专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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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主要成员及工作单位和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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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受奖惩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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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声明:上述内容真实完整。如有不实,本人愿意承担全部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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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人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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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单位资格初审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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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人签字: 年 月 日 |
本表一式两份,请应聘者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表》等后如实填写。应聘者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由招聘单位取消应聘者的考试及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来源:https://www.gyjcy.gov.cn/wc/article.html?id=18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