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单位地址 |
主要职能 |
乐山市少数民族研究所 |
公益一类正科级事业 单位 |
乐山市市中区月咡塘街31号 |
宣传党的民族工作方针、政策,开展民族文化研究,承担全市民族古籍的收集、整理、翻译等工作。 |
二、考核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符合《乐山市少数民族研究所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详见附件1)相关条件和其它要求的人员。
(二)基本条件
1.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体检相关要求。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6年3月21日以后出生)。
(4)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及资格要求。
2.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试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按相关规定,在原工作单位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在考核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等,报名或聘用资格一律取消,且责任自负。
三、考核招聘名额
招聘名额见《一览表》(附件1)。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3月21日至2022年3月25日18:00。
2.报名方式: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本次考核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25日18:00,以邮箱服务器收到邮件时间为准。
请符合《一览表》(附件1)资格条件人员准确填写《乐山市少数民族研究所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2),并连同以下报名材料原件扫描后,压缩打包传至指定邮箱,邮件主题备注:考生姓名+报考职位,报送到指定邮箱(493729819@qq.com)。报名后请致电0833-2111929咨询报名与材料投递情况,确保报名成功。
3.报名材料:
(1)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扫描件。
(2)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书扫描件。
(3)机关事业单位中的正式在编在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其中县级及以下机关事业人员须提供主管部门和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扫描件,可放宽至体检前提交)
(4)《乐山市少数民族研究所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2)。
(5)两篇在省级及以上刊物发表的关于少数民族研究的学术作品。
4.资格审查:报名同时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初审合格的考生请根据电话通知或邮件回复,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报名人员需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与报名人员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负责。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的情形,取消招聘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五、考核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采取综合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由乐山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组织实施。对应聘人员逻辑思维、语言表达、沟通协调、综合分析、彝族语言文字使用等履行职位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进行综合测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时间由乐山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电话另行通知,报名人员需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与报名人员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负责。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二)体检标准
体检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考核招聘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乐山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由乐山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应聘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四)体检费用
体检所产生的费用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体检时交医院。
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而产生的岗位空缺,可进行递补。本环节递补次数不超过2次。
其中女性应聘人员因怀孕申请延迟体检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若因此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体检。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由乐山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组织实施,考察组至少由2人组成。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情况;同时对个人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考察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对取消报考资格或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空缺,按该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不低于考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依次等额递补。本环节递补次数不超过2次。
八、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在乐山人事考试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公示内容包括拟审核确认人员的姓名、年龄、毕业院校、专业、学历学位、职称以及该岗位招聘条件等。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书面形式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公示期间,没有反映或反映问题经组织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审核确认和聘用
(一)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二)应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如未按期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三)应聘人员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服务年限期满后,方可按有关规定申请流(调)动到其他事业单位。
十、疫情防控
请报考者严格遵守新冠疫情防控要求,服从四川省和乐山市疫情防控相关安排(详见附件3),在考试期间全程做好新冠疫情防控自我科学防护。
十一、其他事项
1.本公告及报考相关要求条件由乐山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负责解释。
2.考核招聘中一旦发现违反公开考核招聘纪律的,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3.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招聘可能会调整相关日程,调整情况和相关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将提前告知,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凡因报考者不主动、不定期、不按本公告约定时间登录相关公告网站查阅考试动态信息而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自行承担。
咨询电话:
乐山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办公室:0833-2134158
监督举报电话:
乐山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833-2494312
附件:1.乐山市少数民族研究所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点击下载)
2.乐山市少数民族研究所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
3.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近期人事考试期间疫情防控注意事项的补充公告
2022年3月11日
来源:http://www.lspta.com.cn/newsDetail/437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