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调岗位及名额
详见附件1《屏山县纪委监委2022年公开考调屏山县党风廉洁教育中心事业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考调范围、对象及条件
(一)范围及对象
面向屏山县内公益一类或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职在编管理岗九级及以下职员(工勤人员除外)。
(二)考调条件
1.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历年年度考核等次均为合格及以上;
2.中共党员;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限男性;
5.35周岁及以下,有1年及以上纪检监察工作经历的可放宽到37周岁以下;
6.身体心理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具备本公告具体考调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表》)。
年龄、工作经历时间等的计算均截至报名开始的第一日(例:“年龄:35周岁及以下”,指截止本次考调报名的第一日未满36周岁,以此类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调
1.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过党纪政务处分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等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试用期的。
7.按照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考调程序
(一)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查
本次考调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22年3月14日-3月1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报名地点:屏山县纪委监委机关304室(屏山县屏山镇聚福路13号)。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报考者登录网站,认真阅读公告,了解考调职位的具体情况,报考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资格条件要求相符。
2.报考人员在报名前应征得所在单位及单位主管部门同意。
3.填写信息。报考者下载并如实准确填写《屏山县纪委监委2022年公开考调屏山县党风廉洁教育中心事业人员报名信息登记表》(附件2)。
4.资格审查。报考者持附有照片的报名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并盖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年度考核结果必须提供参加工作以来且加盖鲜章的有效的年度考核结果确认备案表复印件)到报名地点参加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屏山县纪委监委具体负责。
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调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5.领取笔试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凭身份证原件于2022年3月22-2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在屏山县纪委监委机关304室(屏山县屏山镇聚福路13号)领取笔试准考证。
(二)职位调整
笔试开考比例为1:3。考调名额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之比未达到开考比例,按比例调减或取消该职位考调名额。3月21日前完成职位调整。有关情况将及时在中国三江人才网等平台上公告。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请考生于考试当天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到指定考点参加笔试。
1.笔试: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测试》。笔试时间以笔试准考证时间为准。
2.面试:由屏山县纪委监委负责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时间另行通知。按考调计划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如果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相同的情况,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总成绩在中国三江人才网公布。
(四)体检
根据考调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实际参加工作的工作年限由长到短、学历层次由高到低及年龄由大到小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五)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由屏山县纪委监委参照《宜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考核暂行办法》(宜人发〔2010〕14号)、《关于宜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考核有关问题的通知》(宜人社办发〔2021〕143号)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作出考核合格与否的结论。
(六)公示
经考核合格的拟调人员名单在本公告发布网站上公示5天,接受社会监督。在公示期内,如有投诉或举报者,应署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七)递补
因体检、考核、公示期、公示后考生自动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缺额,屏山县纪委监委可根据空缺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八)调动
对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调动的人员,按现行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拟调动人员必须在拟调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30日内,按干部管理权限提供同意调动的书面材料和全部档案后,方可办理调动手续;不能按期办理完相关手续的,取消调动,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考调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严格执行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调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监督举报电话:0831-5725597。
五、本公告由屏山县纪委监委负责解释。
六、相关咨询电话及信息公布网站
公告及政策咨询电话:屏山县纪委监委0831-5725597。
考调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在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www.ybrc128.com/)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准时准地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考核、递补、调动等,责任自负。
七、温馨提示
为了你和他人的健康,请报考人员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服从疫情防控相关安排,在考试期间全程做好疫情防控自我科学防护。
附件:
1.屏山县纪委监委2022年公开考调屏山县党风廉洁教育中心事业人员岗位表
2.屏山县纪委监委2022年公开考调屏山县党风廉洁教育中心事业人员报名信息登记表
屏山县纪委监委
2022年3月9日
附件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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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山县纪委监委2022年公开考调屏山县党风廉洁教育中心事业人员岗位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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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单位 |
主管部门 |
招聘岗位 |
考调名额 |
条件要求 |
面试形式 |
约定事项 |
预约报名咨询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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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名称 |
岗位类别 |
学历(学位) |
专业 |
年龄 |
职(执)业资格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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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山县党风廉洁教育中心 |
屏山县纪委监委 |
工作员 |
管理九级及以下 |
2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不限 |
35周岁及以下,有1年及以上纪检监察工作经历的可放宽到37周岁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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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限中共党员2.限男性报考 |
结构化面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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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1-5725597 |
来源:http://www.ybrc128.com/exam/20803/22786_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