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折合总成绩、面试成绩及折合成绩)、职位排名具体详见附件1。
二、参加体检人员
按照《公告》“根据招聘职位及名额,按照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总成绩高低确定名次)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在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政府网公布。因笔试缺考、资格复审、面试缺考等原因产生面试实际比例达不到招聘名额3倍的职位,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招其他面试名额达到招聘名额3倍职位进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规定。
2021年下半年广安市前锋区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名额达到招聘名额3倍职位进入体检人员最低考试总成绩为68.12分,职位为广兴镇便民服务中心计算机系统维护(职位编码20210131)。
现等额确定2021年下半年广安市前锋区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人员共33名(人员名单详见附件2)。
三、体检项目及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根据“公告”规定,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行业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体检报名及时间
体检人员于2022年2月25日(星期五)当天早晨7:30前,凭本人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有效身份证以及本人近期一寸彩色证件照片1张到广安市前锋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前锋区鑫鸿路8号永和润滑油厂)一楼大厅集中报名,集中统一到体检医院参加体检,准备体检费约600元(准备现金,以实际费用为准),证件不齐或逾期未集中报名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并不再参加复检。
因疫情防控要求被隔离或管控的人员,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书面申请后,待解除隔离或管控后参加体检。
五、体检要求和有关注意事项
(一)参加体检的考生体检前三天应保持正常饮食,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勿熬夜,勿饮酒及食用高脂肪、高蛋白类食物,避免剧烈运动。
(二)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体检前一天晚餐后不再进食,保证受检前禁水、禁食8-12小时。
(三)体检采取入闱封闭方式,参加体检的考生不得携带移动电话等通讯设备,已携带的按要求一律上交统一存放,未上交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体检资格。
(四)参加体检的考生在体检过程中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和隐瞒自己的真实病史;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不得擅自行动;不得向医务人员透露自己姓名、报考职位等身份信息。违者按违纪处理并取消相关人员的聘用资格。
(五)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作X光检查,待考生孕期结束可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的检查时,完成体检,作出体检结论。
(六)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要求,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
(七)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论公告之日起3日内向广安市前锋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复检书面申请,逾期不再受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费用由申请复检考生自理。
(八)凡未按时参加体检的缺席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不再补检。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可在该职位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一次。如无符合条件的递补对象,相应取消或缩减聘用名额。
六、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一)请考生近期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在体检集中报名时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和行程卡,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参加体检。
(二)考生应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须全程佩戴口罩。
(三)所有考生参加体检均需持本人48小时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纸质、电子版均可,下同)。核酸检测报告时间以出具时间为准,非采样时间或报告打印时间。请考生提前做好采样准备,经查验检测结果、结果出具时间等不符合规范的考生,视为考生自愿放弃体检资格。
(四)有国家最新公布的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其他县(市、区、旗)和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直辖市的县(区)其他乡镇(街道)旅居史,以及有本土感染者但未划定中高风险地区的县(市、区、旗)旅居史的来(返)广考生,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入广后24小时内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如不能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需在入广后进行3天2次(间隔24小时)核酸检测。
(五)鉴于近期国内疫情多点散发,考试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根据国家、四川省、广安市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请考生密切关注广安市最新防疫要求,并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
(六)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终止考试,取消考试资格;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咨询电话:0826-2889299
附件:1.2021年下半年广安市前锋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总成绩及职位排名表
2.2021年下半年广安市前锋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人员名单
广安市前锋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2月22日
来源:http://www.qf.gov.cn/qfqrmzf/c100381/2022-02/22/content_37ffbb1f0bd643c284b367e95c489ca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