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试资格审查对象
按照招考岗位招聘名额的3倍,依据同岗位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者不得进入资格审查,下同)。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现场资格审查。实际参加笔试的考生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岗位,该岗位无笔试缺考科目的考生全部进入资格审查。
考生本人的笔试总成绩、所报考岗位的笔试排名、进入资格审查人员详见《屏山县事业单位2021年第二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总成绩及面试有关事项的公告》附件。
二、现场资格审查
(一)现场资格审查
时间:2022年2月1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现场资格审查。
递补时间:2月18日12:00第一次递补资格审查截止,2月18日18:00第二次递补资格审查截止。
地点:屏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3室(宜宾市屏山县屏山镇忠孝街4号)。
(二)资格审查要求
所需资料:
1.《报名信息表》一式2 份(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的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其中,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所在院校开具的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加盖印章)。其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考生务必于2022年7月31日前(如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影响,经核实可延迟)取得相关证书原件,并凭证书办理聘用手续,否则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岗位表》上要求提供的职称、职(执)业资格证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已参加职称、职(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但未取得证书原件的考生须提供按照管理权限由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考试合格、证书正在办理中的书面证明原件);
5.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如对资格审查所要求的手续不清楚的,请在资格审查前主动与屏山县人社局电话联系。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合格者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后,领取《面试通知单》。面试事宜详见《面试通知单》。
如确因疫情因素(如本人正在居家隔离、集中隔离或本人所在地区被确定为中高风险地区、管控区无法外出)导致考生本人不能亲自到场提交相关材料的,经报考单位及主管部门核实并同意后,考生可委托他人办理资格审查相关事宜。受托人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考生本人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受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受托人也应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三)其他事项
因现场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出现的缺额,在同岗位考生中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两次,递补人员资格审查工作按规定时间进行,过期不再递补。请与进入资格审查考生名次接近有希望递补的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畅通,按规定时间自行到屏山县人社局候补,过期不再递补。
三、相关咨询电话
屏山县人社局:0831-5629365
屏山县卫健局:0831-5720085
屏山县教体局:0831-5722272
四、疫情防控要求
(一)请考生务必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及“四川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于考前15天起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二)考生赴考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做好手部卫生。
(三)所有考生应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面试考点,凭本人防疫健康码(绿码)、通信行程卡(绿码,考生行程以该行程卡显示为准)、“面试前48小时内”由四川省内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电子版均可,核酸检测报告时间以出具时间为准,非采样时间或报告打印时间)、面试通知单、纸质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入场参加面试。
(四)考前14天内有境内中高风险地区(含公布本土新增感染者但暂未划定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直辖市、省会城市或地级市旅居史的,需提供面试前3天内2次(采样时间间隔24小时,最后一次须在四川省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机构检测)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面试。
(五)凡有以下几种情况的考生,不得参考:
1.考试当天,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的考生;
2.健康码或行程卡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
3.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37.3℃)或呼吸道异常症状的考生;
4.考试前22天内有境外旅居史,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5.新冠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次密切接触者,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6.考试前14天内有境内中高风险地区(含公布本土新增感染者但暂未划定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和直辖市、省会城市所在街道旅居史,正在实施居家或集中隔离的考生。
(六)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临时摘除口罩外,进出考点、参加考试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七)面试期间,考生要自觉遵守考场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面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考生在面试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由驻点医务人员进行个案预判,具备继续完成面试条件的考生,安排在备用隔离面试室继续面试;不具备继续完成面试条件的考生,由驻点医务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置。
(八)鉴于近期国内疫情多点散发,考试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根据国家和我省、市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请考生密切关注宜宾人事考试网(https://ksbm.yibin.gov.cn/)“最新公告”专栏、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www.ybrc128.com/)“宜宾公招”专栏以及宜宾市最新防疫要求,并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
屏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2月11日
来源:http://www.ybrc128.com/exam/20801/22644_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