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加资格审查人员
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按照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和违纪违规情况的人员,不得进入资格审查。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应一并进入资格审查。进入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参加资格审查考生名单详见附件)。
二、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2月1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资格审查地点: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南充市顺庆区金泉路268号正大门旁的警务室)
三、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应由本人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2021年下半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报名信息表》、准考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同时提供学信网查询结果)、学位证(同时提供学位网查询结果)、户口本或户籍证明(明确了招收范围的职位),另需携带1寸近期彩色证件照片1张。
其中:
1.报考法官助理职位须按照职位要求出具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2.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证明)。
3.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学位和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认证有关事项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
4.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资格审查相关要求
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进入资格审查递补人员另行电话通知,递补资格审查于2022年2月16日17:00前结束。
递补资格审查结束后仍有面试名额空缺的,不再递补资格审查。
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
面试暂定于2022年2月18日至20日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五、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1.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须提供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纸质版、电子版均可),核酸检测报告时间以出具时间为准,非采样时间或报告打印时间,不能提供证明的视为考生自愿放弃。
2.请考生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四川天府健康通”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并于资格审查当天主动出示健康码(绿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资格审查。
3.考生应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临时摘除口罩外,资格审查时应全程佩戴口罩。资格审查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秩序,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资格审查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
4.为避免影响考试,凡报考南充市法院系统职位中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应至少提前15天到达南充市,并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隔离观察14天。
5.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资格审查当天无法到达资格审查地点的,视为主动放弃资格审查资格;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资格审查资格;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其他注意事项
1.2021年南充市法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下阶段的面试、司法警察职位体能测评、体检、考察等有关事项,均公告在南充市人事考试中心官方网站,不再另行通知,敬请广大考生注意查询。
2.资格审查贯穿考录全过程,在任何时候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情形的,取消考试、录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请考生务必保持电话畅通,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如有变化,请及时告知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组织人事处(联系电话:0817-2800720)。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附件:2021年南充市法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审查人员名单(点击下载)
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2年1月27日
来源:http://www.ncpta.cn/newsDetail/704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