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二、报考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对象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完全符合招聘条件《四川丰粮实业有限公司招聘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1)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 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 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记载的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一致。
高校专业名称及代码如有调整,报考者需提供高校所在地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的认定证明。报考条件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 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 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3. 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 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 有其他影响履职尽责的行为。
三、岗位要求及条件
见附件1
四、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有意应聘者可在本公告附件中下载报名信息表。
五、招聘流程
(一)报名
1. 报名时间
2022年1月24日—2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 报名地点
西充县晋城街道晋城大道五段142号(四川丰粮实业有限公司综合部)
3. 报名所需材料
(1)《四川丰粮实业有限公司招聘人员报名表》1份(见附件2);
(2)本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3张;
(3)居民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
(4)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5)有相关工作经历者,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6)在国企或行政事业单位的在职工作人员,需出具现单位允许报名证明。
4. 本次招考不收取任何费用。
5. 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人数与招聘职数之比不低于3:1,若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经批准同意后开考比例可适当放宽)。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在任意环节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先笔试,后面试。报名资格条件合格者参加笔试,依据笔试成绩确定参加面试资格,根据面试成绩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考试成绩一律按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
1. 笔试
(1)笔试内容
《综合知识》1科,卷面满分100分,主要测试报考人政治思想、政策理论、法律法规和业务能力等综合知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准考证领取
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领取地点:为报名地点。
(4)笔试成绩公示
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准时参加笔试。笔试缺考或考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弃权,取消报考资格。
笔试成绩在西充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2. 面试
按照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列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与最后一名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以通知为准。面试当日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面试通知书》原件,按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签到候考。上述证件不齐备以及未按规定时间(迟到30分钟以上)签到候考的,作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人员,面试正常进行。
(2)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成绩当场公布,应聘人员签字确认。
3.总成绩公示
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西充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总成绩(含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十面试成绩*50%)及排名。
(四)体检
1.体检人员的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的总成绩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因总成绩相同影响人员取舍的,则按面试成绩的先后确定,如果面试成绩也相同则采取加试(面试)的办法确定体检人员。
2.体检标准
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的要求执行。(有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
3.体检时间和地点
时间和地点以通知为准,体检医院临时确定。
4.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公司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同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费用自理。
(五)公示及聘用
公司根据考试、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西充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由招聘领导小组对拟聘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合格者按规定程序办理入职手续。根据有关规定,对聘用人员实行任职试用期制,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察合格者,即可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经考察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协议。若因个人原因在体检、公示、考察等环节放弃岗位,或试用期考察不合格产生的岗位空缺,由公司根据具体情况顺位替补。
六、纪律与监督
参加招考的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对相关工作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其他事项
(一)考务信息均在西充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请报考者留意。
(二)每位考生务必保持通信畅通,若电话关机,无法接通等情况不能通知到考生的,由考生自行负责。
(三)薪酬待遇按照《四川丰粮实业有限公司员工薪酬管理制度》执行。
(四)疫情防控要求。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所有人员参加考试期间需全程佩戴口罩,考生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做好自我防护,进入考场时,自觉配合工作人员查验绿码、行程码和体温检测,从外地回来的考生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
(五)其他未尽事宜由公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并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15328889261 杜先生
附件:1. 四川丰粮实业有限公司招聘岗位条件一览表
2.四川丰粮实业有限公司招聘检验人员报名表
四川丰粮实业有限公司
2022年1月21日
来源:http://www.xichong.gov.cn/show/2022/01/21/10907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