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笔试总成绩、岗位排名
笔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考生笔试总成绩及岗位排名见附件,其中,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及笔试总成绩“-1”表示缺考、“-2”表示违纪。为保护个人隐私,公布考生准考证号,不公布考生姓名。
二、入围面试资格审查名单
根据考生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比例确定获得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一并取得面试资格),考生入围面试资格审查情况见附件“是否入围面试资格审查”栏。若显示“是”,则入围面试资格审查;否则,未进入面试资格审查。
三、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时间:2022年2月15日-16日9:00至17:00
地点: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人才服务中心(成都市武侯区玉林南街2号附3号3楼316会议室)。
四、注意事项
(一)获得面试入围审查资格的人员,本人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1.《报考信息表》2份(请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其中,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在规定时间内尚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以及毕业证所载的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者,我单位将在公招的任一环节取消报考者的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报考按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岗位的,提供住培合格证书。
5.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二)获得入围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所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证件及个人资料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三)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因缺少面试资格审查公告要求的证件和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自动放弃其面试审查资格而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依次等额递补取得面试审查资格的人员,由我单位和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人才服务中心根据报考者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四)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由我单位和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人才服务中心发给面试通知书(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五、疫情防控有关提示
(一)请考生近期务必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及“四川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于即日起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二)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考生,在资格审查入场检测处,请提前准备好当天本人防疫健康码(绿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资格审核前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纸质版)和资格审查相关资料,并配合工作人员做好入场扫码和体温检测。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考生方可进入资格审查现场;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或呼吸道异常症状者,应配合到定点收治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不再参加此次资格审查。
(三)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临时摘除口罩外,进出资格审查现场、参加资格审查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四)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资格审查当天无法到达的,视为主动放弃。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
(五)经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应签署《关于直属事业单位2021年12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参加面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如违反相关规定,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资格审查资格;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本次资格审查可能会调整日程,调整情况将提前在本公告发布网站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
(七)面试当天,考生应提前到达面试地点,在入场检测处,请提前准备好当天本人防疫健康码(绿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面试前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纸质版)、纸质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并配合工作人员做好入场扫码、体温检测和证件查验。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考生方可进入考点;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或呼吸道异常症状者,应配合到定点收治医院就诊,不再参加面试。
(八)其他疫情防控要求,按疫情防控部门规定执行。鉴于近期国内疫情多点散发,面试资格审查和面试期间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根据国家和我省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请考生密切关注最新防疫要求,并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
如有不清楚事宜,可通过以下方式联系:
028—62503747(四川省医学科技教育中心)
028—86122728(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人才服务中心)
附件:四川省医学科技教育中心2021年12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总成绩及入围面试资格审查情况表(点击下载)
四川省医学科技教育中心
2022年1月21日
来源:http://202.61.89.231/content-61-525C53E691CFADF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