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笔试成绩
详见附件。
二、相关要求
进入面试原件校验人员名单的考生务必提前电话联系报考单位,须本人持《准考证》或身份证并携带相关资料到所报考单位进行原件审核校验,审核校验合格后领取《面试通知书》。
原件审核校验所需其他资料包括:《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应聘资格审查表》;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提供《公务员(参公)登记表》复印件,事业单位人员提供进入事业单位的录用文件或《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审批表》复印件;本人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单位同意应聘的书面材料。
三、资格审查地点、时间及联系方式
审查时间:2021年12月29日(星期三)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锦悦西路2号2号楼B座332室
联系电话:61884468
四、资格审查原件校验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须知
1. 请广大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务院客户端”或“四川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2.请广大考生按要求备齐所需提供的相关资料证明,合理安排行程,以免影响资格审查工作。并按照规定时间到达资格审查现场。考生进入资格审查现场前,应当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资格审查现场;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或呼吸道异常症状者,不再参加此次资格审查,应配合到定点收治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3.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资格审查当天无法到达资格审查现场报到的,视为主动放弃资格审查资格。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资格审查资格。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进出资格审查现场、参加资格审查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4.资格审查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资格审查现场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资格审查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
附件:1.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原件校验人员名单(综合管理岗位)
来源:https://cdpta.cdhrss.chengdu.gov.cn:8443/netpage/noticecontent.js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