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用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选用名额
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3名,事业人员1名。
三、选用范围
市内符合选用条件的市级部门、乡镇(街道)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事业人员。
四、选用条件
(一)选用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品质,具有敬业奉献精神,能吃苦耐劳,能适应高强度工作,有较强的文字功底,有一定文稿撰写经历,综合协调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强;
2.年龄30周岁以下(1991年12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5.除试用期外,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新录用尚在试用期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仍在影响期内的;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其他不宜参加公开选用的情形。
五、选用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选用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12月24日至2021年12月31日。报名时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初步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用工作过程,如报考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者选用资格。
2.报名地点:华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一楼收发室。
3.联系电话:0826—4892933。
4.报名要求: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1份复印件,1张2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份《华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选用工作人员报名表》(附后)。
(二)考试。
1.开考比例:选用名额与报名人数比例需达到1∶3,报名人数未到达开考比例的职位,经市政府办公室党组会研究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但最低不低于1∶2。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缩减名额或取消该职位计划。
2.计分办法:考试分为笔试与面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50%。
3.笔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100分。
4.面试:主要考察分析问题、逻辑思维、计划组织、语言表达能力,满分10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公开选调名额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因放弃面试资格出现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5.准考证领取、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察。
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公开选用名额差额确定考察对象,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走访了解等方式,全面考察德、能、勤、绩、廉等情况。
(四)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试用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反映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用的,可进入下一环节;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用资格。出现缺额的可从考察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一次。
(五)试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试用人员,顶岗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不合格者,取消选用资格。
(六)调动。
根据顶岗试用情况,经市政府办公室党组研究确定拟调人员,并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六、纪律与监督
选用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认真受理群众检举、申诉和控告,并严格按照管理权限和相关规定处理。本公告由华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监督电话:0826—4838765。
附件:华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选用工作人员报名表(点击下载)
华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24日
来源:http://www.hys.gov.cn/hysrmzfw/gsgg/2021-12/24/content_2795a339f69e47c0a4166960adf3e9cc.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