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招聘、公平竞争、公开选拔、流程控制、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基本资格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有较高的政治修养及良好的道德品质;
(二)遵纪守法,为人正直,诚实守信,作风正派,廉洁自律,无不良记录;
(三)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有创新意识、进取精神、团队精神;
(四)具备较强的业务水平、协调能力、沟通表达能力和综合管理能力;
(五)身体健康,心理素质良好,能承担繁重而复杂的工作;
(六)顾全大局,服从安排,具有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接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被相关主管部门、行业协会作出处罚的;
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内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收调查的;
4.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所列情形之一的;
5.其他不宜报名的。
三、岗位及相关要求
招聘岗位:业务部专员
岗位要求:
年龄40岁以下(1979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1年以上销售工作经验。能熟练操作各种办公软件,善长市场拓展、分析及客户沟通,相关工作经验丰富、工作业绩突出者优先,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条件。
岗位职责:
岗位职责:包含但不限于食盐及其他产品销售、商务谈判、市场分析、市场拓展、渠道维护、售后服务、商品出入库、库房安全及清洁管理等。
四、工作地点
四川省甘孜州康定市
五、薪资待遇
工资按公司薪酬制度执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签订劳动合同,提供五险一金。
六、招聘流程
本次招聘实施程序依次为:发布公告→电子邮件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办理聘用手续。
(一)发布公告
在甘孜州人事考试门户网站(http://rsks.gzz.gov.cn/)发布公开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自2021年12月21日起至2021年12月25日。
2.应聘人员可登录:http://rsks.gzz.gov.cn/查阅招聘公告,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如实填写并发送《个人简历》与其他电子版资料至报名专用邮箱:601804957@qq.com,电子版资料包括:身份证扫描件、毕业证书扫描件、学位证书扫描件以及专业资格证书扫描件等(注:邮件标题均以姓名命名)。
3.联系方式:甘孜州盐业公司综合部 13568282970
温馨提示:1.上传提交资料不完整的,不接受报名;应聘者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全部责任,有弄虚作假等不诚信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如已录取的,立即终止劳动关系。
(三)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截止后,公司综合部根据招录条件对所有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人员,公司另行通知面试时间、地点。
(四)考核
考试通过面试的方式进行,考察重点为拟聘人员工作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以及诚信状况。根据面试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并进行体检。体检合格人员按程序聘用。
(五)体检政审
根据面试成绩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政审对象。体检标准参照《甘孜州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放弃体检政审或体检政审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报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后,从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政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
(六)公示招聘结果
经面试、体检、政审考察合格的报考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甘孜州人事考试门户网站(http://rsks.gzz.gov.cn/)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2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
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全力确保每一位考生安全健康,根据当前疫情情况,现就面试期间考生疫情防控事项告知如下:
(一)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和直辖市、省会城市所在街道旅居史,以及公布本土新增感染者但暂未划定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和直辖市、省会城市所在街道旅居史,正在实施居家或集中隔离的考生,不得参加本次面试;
(二)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和直辖市、省会城市所在区旅居史,以及公布本土新增感染者但暂未划定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和直辖市、省会城市所在区旅居史的来(返)州考生,需提供本人面试前3天内2次(采样时间间隔24小时)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4天内有本土新冠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报告省份(自治区、直辖市)旅居史的来(返)州考生,需提供本人面试前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四)面试前,考生应至少提前30分钟到达考点。在考点入场检测处,请考生提前准备好当天本人防疫健康码(绿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纸质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需提供的人员须提交纸质版),并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准备。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
(五)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面试当天无法到达考点的,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
(六)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临时摘除口罩外,进出考点、参加面试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七)面试期间,考生要自觉遵守考场秩序,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面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
(八)如违反相关规定,自行承担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面试资格,终止面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来源:http://rsks.gzz.gov.cn/newsDetail/2606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