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安家补助。给予全日制博士研究生15万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8万元、急需紧缺专业的国家“985”“211”“双一流”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生4万元的安家补助费用。最低服务年限内因个人原因要求解除协议的,须全额退回已享受的安家补助,并缴纳违约金。
(二)工作补助。在青川工作期间,发给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1000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500元、急需紧缺专业的国家“985”“211”“双一流”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生和医学类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生每人每月500元的工作补助,期限10年。
原公告中其他信息不变。
中共青川县委组织部
青川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青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2月14日
来源:http://www.cnqc.gov.cn/gongkai/show/2021121415385707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