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将加分材料交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局(地址:内江经开区汉晨路526号,联系电话:0832-2070296),以便审查。经审查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由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局按规定加分(特别提示: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未交材料,视为放弃加分资格。材料不齐备或非原件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
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局
2021年12月3日
来源:http://njpta.e21cn.com/newsDetail/1192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