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期间,对公示人员有情况需要反映的,请在公示期内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向眉山市生态环境局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监督电话:028-38177265
眉山市纪委监委派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联系电话:028-38110598
本公告由眉山市生态环境局负责解释。
附件:眉山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度公开考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拟转任人员名单 (点击下载)
2021年11月22日
来源:http://www.msrsks.com.cn/newsDetail/1298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