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期间,如对拟聘人选有异议,请于7个工作日(2021年11月15日—23日)内通过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以真实姓名向我委机关纪委(电话:0833-2495761)实事求是地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单位地址:乐山市中区白蜡街105号。
附件:乐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1年公开考核招聘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点击下载)
乐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11月15日
来源:http://www.lspta.com.cn/newsDetail/420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