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即2021年 11 月 10 日至 11月18 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如有情况需反映,请以真实姓名通过电话、书面或面谈形式向四川省草原科学研究院人事处 ( 电话:028-87842360)或院纪委(电话:028-87868215)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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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草原科学研究院
2021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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