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从公示之日起计算。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反映人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中共四川天府新区眉山工作委员会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28-36465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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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四川天府新区眉山工作委员会党群工作部:028-36465600
附件:2021年眉山天府新区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第一批拟聘用人员名单(点击下载)
2021年11月10日
来源:http://www.msrsks.com.cn/newsDetail/1296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