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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履行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职责使命,进一步健全我市综合应急救援体系,全面提升消防救援队伍综合救援能力,更好地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泸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拟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计划
拟招录政府专职消防队员17人(其中驾驶员10人、战斗员7人)。
二、招录条件和要求
中国公民,男性,年满18周岁,不超过28周岁,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年龄放宽情形:
1.持有A1、A2、B2驾驶证的年龄可以放宽至35周岁;
2.持有A1、A2、B2驾驶证且具有3年以上消防车驾驶经历的可以放宽至40周岁;
3.具有装备维修、通信与计算机、医疗急救等专业技能的人员,以及退役军人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年龄可以放宽至30周岁。
有以下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被开除党团籍的;
2.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5.因违反规定被其他消防救援队伍或专职消防队伍解聘或辞退的。
三、工作模式及薪酬待遇
工作模式按照《四川省消防救援总队政府专职消防队伍管理暂行规定》执行。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工作中实行24小时驻队,按照准军事化管理。
薪酬待遇按照《四川省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工资待遇标准暂行规定》执行,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四、招录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地点:泸州市江阳区丹艳路119号消防支队512办公室,报名咨询电话:13408301234,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5日。
报名人员需提供个人简历、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各类资格证书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将进入考核环节。
(三)考核
1.战斗员
参加人员:报考战斗员岗位人员。
测试内容:开展1000米跑、立定跳远、俯卧撑、10米×4往返跑四项体能测试项目。每项25分,满分100分,及格分60分,未及格者不再进入面试环节。
2.驾驶员
参加人员:报考驾驶员岗位人员。
测试内容:车辆驾驶实操。满分100分,及格分60分,未及格者不再进入面试环节。
(四)面试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参加人员:考核环节通过者。
面试内容:考察报考者的入职动机、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能力等。满分100分,及格分60分,未及格者不得列入拟录用名单。
(五)初步确定拟录用人员
对通过考核、面试环节均及格者,按照考核面试成绩总分进行排名,按照录用计划初步确定拟录用人员。
(六)心理测试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参加人员:拟录用人员。
提醒事项:心理测试采用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心理CT系统。对心理原因不适合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不予录用,并按排名依次递补。
(七)体检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参加人员:拟录用人员
提醒事项:体检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体检费用由拟录用人员自付。对身体原因不适合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不予录用,并按排名依次递补。
(八)政治审查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参加人员:拟录用人员
提醒事项:参照《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实施。政治审查未合格的,不予录用,并按排名依次递补。
(九)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公示
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十)签订劳动合同
拟录用人员与泸州市消防救援支队直接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为2年,培训期(即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仅发放试用期工资。
六、使用管理
(一)根据消防救援工作职业特点,对招聘人员开展为期2个月的集中教育培训,培训结束后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考核不合格者依法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日常实行严格绩效考核管理。
(三)对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或规章制度的依法予以辞退。
泸州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1年10月26日
来源:http://www.lzsrsks.com/News/NewsDetailed.aspx?newsId=a4fa239b512d4795b095a08382a0f24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