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检
(一)体检对象
根据《阿坝州公安局2021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规定,根据总成绩排名确定拟进入体检、考察人员,此次进入体检人员共80名(名单详见附件)。
(二)体检标准和要求
1.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人员还应满足:口齿清楚;无残疾、驼背;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疾病或精神类疾病史;无重大家族遗传病;无色盲、平足;面部无明显特征或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痕等);躯体无明显鸡胸;无其他不适合从事公安工作的疾病。
2.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的,视为自动放弃。
3.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1次(总成绩相同的,按前述规定确定名次)。凡在报名或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的应聘者,取消体检资格,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并根据违规事实做出处理。
(三)体检时间、地点
体检定于2021年10月18日进行,参加体检的考生请于体检前一日下午16:00前到阿坝州公安局1号楼3楼会议室(马尔康市马尔康镇马江街297号)报到,填写相关表册、进行相关培训并领取《体检通知书》。体检集中时间、地点详见《体检通知书》。
(四)体检考生注意事项
1.考试结果按总成绩(100分)=(笔试成绩100分×60%)+(面试成绩100分×40%)的方式计算。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进入体检人员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符合优先招聘条件者优先;同时满足优先招聘条件的,则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2.考生须带上本人的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面试通知书原件、二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
3.体检前请考生注意休息,勿熬夜,禁饮酒及进食油腻食品,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前一天晚餐后禁食、禁水,空腹参加体检,否则后果自负。
4.为切实维护和保障疫情期间广大考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请考生在体检、往返期间做好个人防护并提供个人防疫健康码。
5.体检当天,考生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不得由除工作人员以外的其它人员陪同或随同体检。
6.考生应做好行程安排,确保在规定时间参加体检,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7.备孕者、怀孕者、可疑受孕者、哺乳期者请务必提前告知医护人员,禁止做放射线检查。
8.体检当日女士不宜穿着连衣裙、连体袜,X光检查宜穿棉质上衣,不宜穿戴有金属纽扣、丝线及金属饰品的衣物,不宜佩戴项链、玉佩等饰品;检查时提前取出上衣口袋的一切物品;胸部有填充物者请提前告知放射科医生。
9.体检过程中如有不适,请及时告知医护人员。
(以下检查项目复查率较高,请务必引起重视)
10.如有近视,请提前备好度数合适的眼镜。
11.如近期有服药史,请提前告知体检医生。
12.内科检查前请先安静休息十分钟,避免过度紧张、焦虑,导致心率、血压异常。
13.留取尿标本注意事项
①女性留取尿标本请避开月经期及前后3天。
②请在膀胱充盈后留取尿标本,采集标本前请洗净双手。
③在尿常规室自取尿杯,不要接触尿杯内壁,保持尿杯洁净。
④保持尿道口及周围区域洁净。
⑤前段尿弃用,用尿杯收集10ml中段尿。
二、考察
考察由州公安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和《中共阿坝州委组织部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阿坝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阿坝州公安局关于增加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察(核)内容的通知》组织实施。相关事宜由州公安局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因考生本人原因无法联系的,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负。
三、其他事宜
根据《公告》规定,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州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核准,可在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附件:阿坝州公安局2021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阿坝州公安局
2021年10月14日
来源:http://rsj.abazhou.gov.cn/abzrlzyshbzj/c1054343/202110/9c1ecbb183f44918b3984f96e7b5f08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