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反映人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本公告及其未尽事宜,由青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8-38861336。
监督电话:
青神县纪委监委:(028)38811535
青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8)38861336
附件:2020年下半年青神县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第二批拟聘用人员名单(点击下载)
2021年8月11日
来源:http://www.msrsks.com.cn/newsDetail/1273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