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检相关事宜
(一)体检对象确定
根据《公告》规定,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和学科岗位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156名(详见附件1)。
(二)体检时间和地点
请体检对象带近期1寸正面彩色免冠照片一张,于2021年8月18日(9:00-12:00,13:30-17:00),凭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到县人社局七楼会议室签到,办理体检手续。2021年8月19日按通知时间在指定的具有体检资质的医院进行集中体检。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签到和参加体检者做自动放弃处理。
(三)体检执行标准
进入体检人员由县人社局会同县教科体局组织体检。本次公开考试招聘教师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规定的条件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执行。乙肝项目检测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聘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对于怀孕考生参加体检的,参照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司《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文件规定,在体检时暂不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的检查,待考生孕期结束可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的检查时,完成体检,作出体检结论合格再聘用上岗。
(四)复检要求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持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到南江县人社局事管股(606室)书面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县人社局、县教科体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某学科岗位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参加面试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只递补一次)。如该学科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五)参检注意事项
1.体检(含复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参加体检考生本人承担,在体检前向体检医院缴纳。
2.体检的前三天保持正常饮食,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勿饮酒及食用高脂肪、高蛋白类食物。体检前一天晚餐后不再进食,保证空腹10至12小时抽血检验。
3.体检当日早晨切勿进食,以便空腹应检。
4.体检时按医生要求需补充检查的对象,承检医院将现场收取补充检查费,请考生做好准备。
5.参检对象一律统一乘坐车辆,亲属及其他无关人员请勿陪同参检。
6.请相互监督,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立即向工作人员和纪检监察机关反映。
二、政审考察相关事宜
(一)政审考察对象
体检结论合格人员确定为政审考察对象。
(二)政审考察程序
1.准备资料。下载打印《南江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审批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三份、《南江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审考察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政审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三份、《协助对拟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审的函》(附件2,以下简称协助政审函)一份。
2.调取档案。开具调档函,到原档案管理或人事代理部门调取个人档案,于2021年8月26日前转到南江县人社局人才服务中心(人社局510室,电话0827-8256956);考生个人档案具体包括:个人学籍材料、党团员材料、参军入伍材料(有入伍经历的)、人事代理材料(已代理的)、工作档案(有工作经历的)、服务期间考核材料和志愿服务协议或聘用合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等。
3.政审考察。政审考察由县教科体局会同相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参照《巴中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考察试行办法》(巴市组通〔2012〕18号)标准。
政审对象凭协助政审函到委托单位办理(填写打印到县人社局606室盖章)。主要对其基本情况、社会关系、现实表现及遵纪守法情况等方面作出客观公正的审查,审查意见请填写在《政审表》上并加盖公章。
由县教科体局组织对政审考察对象进行综合考察,2021年8月26日前结束。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法纪观念、道德品质、工作态度、专业能力、工作实绩(学习成绩)以及是否符合公告规定、回避制度等。考察要出具书面考察材料(标题为《关于××同志的考察材料》),作出是否合格的明确结论(载明有无影响招聘的问题,是否推荐聘用),有2个以上政审考察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同时在《审批表》“考核结果及评语”栏内填写考察结论,“主管部门意见”栏内签具是否为拟聘用人员意见审查意见。考察结束后将考察合格人员名册和材料送县人社局综合审查,综合审查合格后确认为拟聘用人员并公示。
(三)材料要求
1.《南江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A4纸双面打印;
2.《南江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审考察表》一式二份,A4纸双面打印;
3.考察材料1份;
4.个人手写的自传(含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专业技术水平、学习工作经历等)1份(A4纸型,左右两边各预留2厘米,装入个人档案)。
上述材料统一在2021年8月26日交南江县人社局606室综合审查,不按时提交政审考察材料也未及时报告的做自动放弃处理。政审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名单在南江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cnj.gov.cn)“信息公开-人事招考”栏目公示7个工作日。
三、温馨提示
1.为方便外地考生,《协助对拟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审的函》和《调档函》在办理体检手续时一并办理,请考生注意办理。
2.未按时报到办理体检手续以及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复检的做自动放弃处理。
3.档案查询:①请关注“巴中市人才”微信公众号,②点击“服务”,③点击“档案查询”;档案已保存在南江县人才服务中心,无需开具调档函。
4.请政审考察对象注意联系方式的准确,保持手机畅通,因手机号码变动,应及时与县教科体局或县人社局联系。
四、疫情防控要求
1.所有来南考生应在微信小程序“四川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2.考生属于境外和中高风险地区(以国家公布的中高风险地区为准)以及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的人员需要按照防控要求进行核酸检测、隔离管控、健康监测等防控措施,期满无异常方可报到。
3.考生体检报到时,须出示行程码、四川天府健康通“健康绿码”、查验疫苗接种情况、现场扫场所码、体温检测无异常后方可办理体检手续。拒不配合疫情防控相关查验和查验结果异常经评估不宜参加体检的考生,不予办理相关手续,所有责任自负。
4.考生须全程规范佩戴口罩。
5.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体检时间可能会调整,调整情况将提前在本公告发布网站予以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
咨询电话:县教科体局:0827-8100280
县人社局:0827-8227499
监督电话:中共南江县纪委南江县监委驻县教科体局纪检监察组(8211076)
附件1:南江县2021年公开考试招聘公办中小学校教师体检人员名单.xlsx
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江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
2021年8月9日
来源:http://www.scnj.gov.cn/xxgk/jbxxgk/rszk/rsks/1331707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