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中共成都市武侯区委党校为中共成都市武侯区委直属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对干部队伍建设的要求,开展干部教育培训、科研和决策咨询工作。
二、招聘对象及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符合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的社会在职工作者、社会未就业人员。社会在职工作者、社会未就业人员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名称与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所在高校对其所学专业的认定证明。
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资格审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如留学期间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国内的专业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相关高校科研机构对其留学所学专业的第三方认证,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可视为专业资格条件合格。
报考者本人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所载专业(指主修专业,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专业相关证书)、所获学历学位、资格证书和工作经历等应分别与拟报考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和“其他条件”栏完全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
三、应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4.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书面同意。
5.符合《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有关回避的规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截止时间2021年8月9日)。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有违反其它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四、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详见附件1)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1年8月10日09:00至8月23日17:00。
(二)报名方式: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报名。应聘人员下载并如实填写《中共成都市武侯区委党校2021年公开招聘高层次党校专职教师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附件2),将报名登记表及报名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以电子版或扫描件形式一并打包,发送至报名电子邮箱(cdswhqwdx@163.com),邮件以“姓名+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应聘岗位编码”命名。
(三)报名要求: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重复报名的应聘人员,只能参加一个岗位的考试,其余报考的岗位均为缺考。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报考者本人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所载专业(指主修专业,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专业相关证书)、所获学历学位等应分别与拟报考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和“其他条件”栏完全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
应聘人员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并注意查收邮件。联系方式变更后,请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四)报名需提供材料:①《报名登记表》;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③报名资格条件相关证明(毕业证、学历学位证、职称证等),荣誉证书、重要论文以及能证明自己工作能力和业绩的其他材料,国外、境外学历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五)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分为资格初审和资格复审两个环节。
1. 资格初审:时间为2021年8月10日09:00至8月31日17:00。武侯区委党校将对应聘人员通过电子邮件提供的资料进行初审,初审结果将通过电子邮件通知至应聘人员。
2. 资格复审:时间为2021年9月3日09:00至17:00,地点另行通知。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参加现场答辩前先进行原件核对校验,提供《报名登记表》、居民身份证,符合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各类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并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如系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职在编人员,须提供县 (市) 区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证明需注明同意报考,如考取,同意办理辞职(聘)手续),以及工作单位证明报考人是本单位在编职工的正式证明(注明是否享受定向招录(聘))、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合格后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如招聘岗位因未达到开考比例而取消,该招聘岗位已发放的《面试通知书》则自动失效。
3.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六、开考比例
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2,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取消该招聘岗位。招聘岗位取消情况于2021年9月6日前通过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cdwh.gov.cn)公告。
七、考试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
考试分为现场答辩和现场试课。应聘人员现场答辩成绩和现场试课成绩以各占比例计入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现场答辩成绩×40%+现场试课成绩×60%。
(一)现场答辩
1.现场答辩时间及地点:2021年9月9日,具体时间及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2.现场答辩成绩公布:现场答辩成绩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仪表仪态、行为举止、思维能力、口头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知识面及心理素质。现场答辩成绩及进入现场试课人员名单于2021年9月17日前在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dwh.gov.cn)公布。未按时间和地点要求参加现场答辩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弃权,不影响现场答辩开考。
(二)现场试课
1.现场试课人员名单根据现场答辩成绩,按所报岗位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依次确定,最后一名现场答辩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现场试课。同一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现场试课考生人数之比不低于1:2,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取消该岗位招聘人数。取消招聘岗位情况将在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cdwh.gov.cn)公布。
2.现场试课成绩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授课专业技能。现场试课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要求参加现场试课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弃权,不影响现场试课开考,空缺名额不再递补。现场试课成绩低于8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现场试课成绩、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现场试课5个工作日以后在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dwh.gov.cn)公告。
八、体检
武侯区委党校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现场试课成绩低于8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如总成绩相同按现场试课成绩排序,如考试总成绩、现场试课成绩和现场答辩成绩均相同,则另行组织加试,加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环节,加试的具体时间、地点、方式以公告为准。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武侯区委党校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可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现场试课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如总成绩相同按现场试课成绩排序,如考试总成绩、现场试课成绩和现场答辩成绩均相同,则另行组织加试,加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环节,加试的具体时间、地点、方式以公告为准。递补不超过2次。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九、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武侯区委党校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关于我市2004年考录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体检、考核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可按照已参加现场试课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如总成绩相同按现场试课成绩排序,如考试总成绩、现场试课成绩和现场答辩成绩均相同,则另行组织加试,加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环节,加试的具体时间、地点、方式以公告为准。递补不超过2次。
十、公示
考察合格者由武侯区委党校确定为拟聘人员,在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可按照已参加现场试课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如总成绩相同按现场试课成绩排序,如考试总成绩、现场试课成绩和现场答辩成绩均相同,则另行组织加试,加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环节,加试的具体时间、地点、方式以公告为准。递补不超过2次。
十一、聘用及报到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武侯区委党校报武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如系在职人员,报到时应当提供与原单位依法终止或者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等证明材料。
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内不合格者不予正式聘用。
聘用人员在成都市武侯区服务最低年限应不少于5年。未满规定服务年限不得调离。
十二、纪律和监督
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的规定要求开展公招工作。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武侯区委党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咨询电话:028-85076506(中共成都市武侯区委党校办公室);
监督举报电话:028-85078288(成都市武侯区纪委监委派驻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查询网站: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cdwh.gov.cn)。
十三、特别提示
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均在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cdwh.gov.cn)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现场答辩、现场试课、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考全过程,在招考的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取消本次招聘成绩;已经聘用的,与其解除聘用合同;三年内不得应聘我区事业单位:
(一)伪造、变造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二)故意隐瞒或不提供可能影响办理聘用手续资料的;
(三)在应聘过程中有作弊等有失本人诚信违反招聘工作纪律行为的。
附件1 2021年成都市武侯区公开招聘4名高层次党校专职教师人员岗位表(点击下载)
附件2 中共成都市武侯区委党校2021年公开招聘高层次党校专职教师人员报名登记表(点击下载)
中共成都市武侯区委党校 成都市武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8月9日
(信息来源:http://cdhrss.chengdu.gov.cn/cdrsj/c136422/2021-08/09/content_bbffcde538b1409a87a748036e02277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