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人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本公告由眉山市彭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8)37627056。
监督电话:
眉山市彭山区纪委监委:(028)37623423
眉山市彭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8)37603733
附件:2021年眉山市彭山区事业单位考核招聘第一批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拟聘人员名单(点击下载)
2021年8月4日
来源:http://www.msrsks.com.cn/newsDetail/1271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