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生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详见附件
二、体检安排
(一)体检时间
体检时间为2021年8月6日,参加体检的考生于体检当日上午8:30到宝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宝兴县第二行政办公区12楼)集中,统一参加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要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医院体检结论后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对于怀孕考生参加体检的,参照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司《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文件规定,在体检时暂不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的检查,待考生孕期结束可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的检查时,完成体检,作出体检结论,并与第二年“三支一扶”新招募人员同时录用上岗。
(三)其他事项
1.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2.体检时,需逐项检查,切勿漏查,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对您的聘用,后果由考生自负。
3.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体检时严禁家属(亲友)随同。
4.参加体检时须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证)。
5.体检所需费用由宝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结算。
(四)咨询电话
宝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5-6821021
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
因疫情防控特殊时期,请参加体检考生务必做好自我健康管理,注意个人防护,体检时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其余时间须全程佩戴口罩,配合做好体温检测。同时按照本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提供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附件:宝兴县2021年招募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点击下载)
宝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8月2日
来源:http://www.yarsks.com.cn/newsDetail/764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