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7月27日补检结果和递补体检人员
7月27日对因生理期未完成体检项目5人进行补检,合格5人,具体体检结果见附件1。
根据《公告》“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可在该职位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一次。如无符合条件的递补对象,相应取消或缩减聘用名额。”的规定,小平干部学院(广安市委党校)教学科研岗(一),岗位编码11401001,无符合条件的递补对象,该职位相应取消;递补体检人员5名,具体递补体检人员名单见附件2。
二、体检时间和地点
定于2021年7月30日(星期五)进行体检。参加体检的考生务必于体检当天上午7:10前持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一张两寸彩色免冠照片准时到指定地点集中,统一到体检医院参加体检,并准备体检费用约550元(现金),体检费由体检医院据实收取,证件不齐或迟到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集中地点:广安市考试指导(公务员培训)中心(广安市广安区步云街29号,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后院)。
三、体检标准及项目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根据有关规定,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
四、体检结果及复检
(一)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
(二)体检结果将在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科(广安市广安区紫金街209号508室)提交复检申请,逾期不再受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申请复检考生负责。
五、注意事项及要求
(一)参加体检的考生体检前三天应保持正常饮食,体检前一天应注意休息,勿熬夜,勿饮酒及食用高脂肪、高蛋白类食物,避免剧烈运动。
(二)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体检前一天晚餐后不再进食,保证受检前禁水、禁食8-12小时。
(三)体检采取入闱封闭方式,参加体检的考生不得携带移动电话等通讯设备,已携带的按要求一律统一上交存放,未上交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体检资格。
(四)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作X光检查。
(五)参加体检的考生在体检过程中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和隐瞒自己的真实病史;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不得擅自行动;不得向医务人员透露自己姓名、报考职位等身份信息。违者按违纪处理并取消相关人员的聘用资格。
(六)参检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集中编队参加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及参加体检的责任自负。
(七)近视的考生请佩戴适合的框架眼镜参加体检。
六、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一)请参加体检人员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在体检时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行体检。
(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应至少提前15天到达广安市或川内其他低风险地区,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并于体检当天提供7天内新冠病毒咽拭子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敬请广大考生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仔细梳理个人行程,若不能达到上述要求,视为主动放弃体检资格。
(三)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体检当天无法到达集合点报到的,视为主动放弃体检资格,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体检资格。
(四)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参加体检的考生须自备医用口罩,除身份确认等环节需摘除口罩外,其余环节应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咨询电话:0826—2665378
附件:1、2021年广安市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市本级职位)工作人员补检结果
2、2021年广安市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市本级职位)工作人员递补体检人员
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7月27日
来源:http://rsj.guang-an.gov.cn/garsj/tzgg/2021-07/27/content_9e20b5924cea4f68afe78171965a386e.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