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检人员
具体体检人员名单见附件1。
请参加体检的考生带齐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1张1寸免冠近照、1支黑色签字笔于2021年8月1日上午7:20前到泸县教育和体育局底楼集合,统一参加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个人自动放弃。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二、注意事项
1.请各位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 “四川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2、考试前考生自行准备好所需证件、“健康码”、防疫物品(一次性医用口罩、手套、纸巾、速干手消毒剂等)和雨伞。期间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须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部卫生,同时注意社交距离。
3.请考生应于体检当天上午7:20前到泸县教育和体育局,入场时,请佩戴好规定自备的口罩,主动出示身份证和考试当天的本人健康码信息(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
考生在体检前如有发热、持续咳嗽等症状的,防疫健康信息码有异常的,请提前打电话如实告知泸县教育和体育局人事教师培训股,经同意,可暂缓体检。
4、为避免影响体检,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应至少提前15天到达泸州市或川内其他低风险地区,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并于体检当天提供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的证明。
5、考生进入体检场后,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在公共区域必须全程佩戴口罩。
6、考生在体检场应注意个人卫生习惯,咳嗽、打喷嚏时用纸巾或手肘遮挡口鼻,使用过的口罩等防护用品必须投入指定的废弃口罩垃圾桶。
7.体检前一天应注意休息好且晚间正常进食后不能再次进食,否则可能影响体检结果。
8.体检当天早上暂不用早餐。
9.参检考生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类、mp3、移动电话、耳机、智能手环等通讯设备进入体检医院,已带的要按工作人员的要求关闭电源,交由工作人员保管,不得自行带至体检医院;体检当天考生应听从工作人员及体检医生的指挥,不得单独行动,自觉维护体检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距离。体检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不得在医院内逗留、聚集。
10、考生在体检当天,应签署《泸县教育系统2021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体检资格;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1.到医院体检的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请带够体检费用(需带现金400元)。
12.怀孕考生按规定参加孕检,确诊怀孕则暂缓体检。
13.建议外地及距离泸县远的考生提前一天到达泸县,以便准时参加体检。
三、咨询电话
泸县教育和体育局人事教师培训股:0830-8190144
附件1:2021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下属事业单位人员体检名单.xls(点击下载)
泸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7月27日
来源:http://www.luxian.gov.cn/zwgk/rszl/content_298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