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卫生事业单位考核招聘急需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通知》(川人社发〔2018〕49号)等有关规定,为多渠道多层次广纳优秀人才,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内江市第六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13名急需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招聘岗位及名额
招聘岗位及名额:13名。具体详见《2021年内江市第六人民医院公开考核招聘急需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岗位类型:专业技术,单位性质:公益二类。
二、考核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对象
面向社会考核招聘符合岗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守法遵纪,政治可靠,品行端正;
3.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回避规定;
4.具有聘用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
5.身体健康,能坚持聘用岗位的正常工作。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2.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或明确规定不能聘用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受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内、政务(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限制考聘的人员;
6.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岗位条件
岗位要求的具体条件详见《2021年内江市第六人民医院公开考核招聘急需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凡考聘条件中对年龄(对周岁的计算方式为:如40周岁及以下,含在报名首日尚未满41岁的人员)、工作经历等有明确要求的,其计算时限截止时间为本次考聘报名首日(即2021年07月29日)。
三、考核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通过内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njpta.org.cn/)发布考核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07月29日至 08 月06 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内江市第六人民医院人事科办公室(地址:内江市市中区铁站街东巷48号)。
本人须持下列相关证件、资料参加报名及资格审查: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有效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上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证明1份;
(3)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相关专业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及复印件;
(4)报考者如系在职人员,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5)内江市第六人民医院公开考核招聘急需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1份(附件2)。
3.注意事项
(1)低风险地区的报考者应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健康通行码;中、高风险地区的报考者应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7天内的新冠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持有既往血清特异性IgG抗体检测阳性证明,或能够出示包含以上检测结果信息之一的健康通行码为“绿码”。
(2)报考者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技能操作考试、面试,笔试、技能操作考试、面试迟到者按自动放弃处理,责任由本人自负。
(三)考核
考核由内江市第六人民医院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对资格审查合格者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结束后按成绩排名择优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考核方式包括笔试、技能操作考试、面试(具体方法按照《内江市第六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和面试的实施方案》执行)。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者,笔试、技能操作考试、面试时间将电话另行通知,报考者需保持电话畅通。
(四)体检
体检人员根据考核招聘岗位数量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考核招聘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考核招聘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考核成绩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参加体检,只递补一次。体检工作由内江市第六人民医院按规定负责组织。体检合格人员放弃进入考察环节的,在已参加考核人员内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环节。
(五)考察
体检合格后,由内江市第六人民医院组织对拟聘人员进行考察,参照《内江市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执行。考察后认为不符合聘用条件不予聘用产生的缺额,按规定程序在已参加考核人员内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须进行体检并合格)。
(六)公示
经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后,按规定进行公示。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管理权限报市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定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公示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在已参加考核人员内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须进行体检和考察并合格)。因递补人员不符合聘用条件或自愿放弃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七)审批及聘用
经考核、体检、政审考察、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内江市第六人民医院按有关规定准备相关材料,按程序向中共内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委员会报批,经中共内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委员会同意后报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并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实行试用期制度。正式聘用后按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到内江市第六人民医院报到。未经内江市第六人民医院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产生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符合本公告考核招聘条件招聘的人员,实行最低服务期制度,应承诺自本人与内江市第六人民医院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自愿在内江市第六人民医院工作5周年及以上方可按有关规定申请流(调)动到其他事业单位。
四、纪律和监督
(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从事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它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二)为保证考核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考核招聘工作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在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已聘用人员一律解聘。
(三)本次考核招聘由市纪委监委驻市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内江市第六人民医院监察室全程监督。
(四)本公告由内江市第六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832—2210016(市卫健委人教科)
0832—2210809(市六医院人事科)
监督举报电话:0832—2210034(市纪委监委驻市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
0832—2210868(市六医院监察室)
附件1:2021年考核招聘急需紧缺专业岗位一览表(点击下载)
附件2:内江市第六人民医院公开考核招聘急需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点击下载)
内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内江市第六人民医院
2021年7月22日
来源:http://njpta.e21cn.com/newsDetail/1164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