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都大学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公告岗位条件表中的面试比例和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原件核对校验的人员,若进入校验排名最后的考生有笔试同分者,一并进入校验。
二、资格证明材料原件校验
(一)资格证明材料原件校验时间及地点
具体时间地点待定,将另行通知;请注意登录成都大学官方网站查看,并保持报名时填报的联系电话通讯畅通。
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或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资格证明材料原件校验的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二)资格证明材料原件校验要求
1.进入资格证明材料原件校验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携带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证明材料原件校验:
(1)《准考证》。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签字确认的《应聘资格审查表》一式一份。
(4)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如系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者,须提供本人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书面材料;如系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出具的现实表现证明材料或就业推荐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材料,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历学位证,以及毕业证所载的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
报考岗位要求具有3年及以上高校工作经历的人员,系高校在编在岗人员的,须提供与工作单位签订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和与合同相对应的社保缴纳存单;系高校编制外工作人员的,须提供与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与合同相对应的社保缴纳存单;系已离职的原高校工作人员的,须提供与原工作高校签订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和与合同相对应的社保缴纳存单。
(6)报考岗位要求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需提供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
(7)报考岗位要求是中共党员的,须提供党员证或所在基层党支部出具的证明。
(8)岗位应聘资格条件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原件材料交验时,需同时提交复印件1份。
三、《面试通知书》领取
原件校验合格后当场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并领取《面试通知书》。原件校验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面试原件校验的,不能进入面试,由此产生的空额由成都大学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同一岗位递补次数不超过两次。递补通知将在成都大学人事处主页发布,请注意查看。
面试的时间、地点、方式详见《面试通知书》
四、未尽事宜,请向成都大学人事处咨询。
联系人:樊老师
联系电话:028-84616225
附件:2021年成都大学公开招聘60名工作人员笔试成绩、排名及是否进入资格审查原件校验环节信息一览表.pdf (点击下载)
成都大学
2021年7月13日
来源:http://news.cdu.edu.cn/index.php?m=announce&a=show&announce_id=119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