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反映人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本公示由眉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8-38166169。监督电话:028-38166128
附件:眉山政务服务管理局2021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点击下载)
眉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2021年7月9日
来源:http://www.msrsks.com.cn/newsDetail/1263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