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察对象
按《公告》规定,经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笔试等程序且体检合格的15名考生作为引进文艺人才考察对象(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二、考察安排
引进人才考察工作,参照《巴中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考察试行办法》(巴市组通〔2012〕18号)的要求,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主要对考察对象档案进一步核实,对其资格条件以及有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进行进一步审查,对其现实表现进行综合了解(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专业水平、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各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引进人才的考察工作须于2021年7月25日前完成。
三、注意事项
1.请入围考察人员保持手机畅通,手机号码有变动的,应及时与巴中市委宣传部取得联系。
2.用人单位要对考察对象档案存放地址进行登记,以便组织调档。
3.考察结束后,由用人单位组织填写《巴中市事业单位公开引进人才审批表》或《巴中市事业单位公开引进人才工作调动审批表》(符合调动手续的人员填写)等资料,连同考察材料一并报送。经统一公示后,办理聘用手续。
其他未尽事宜可咨询巴中市委宣传部,咨询电话0827-5281575。
附件:考察公告名单.xlsx
中共巴中市委组织部 中共巴中市委宣传部
巴中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8日
来源:http://www.bzswzzb.gov.cn/rcgz/2026663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