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反映人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如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公告由中共眉山市委组织部、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市委组织部:028-38168528 市人社局:028-38168529
社会监督电话:
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28-38169030
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028-38103695
附件:2021年眉山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第一批拟聘用人员名单(点击下载)
2021年7月1日
来源:http://www.msrsks.com.cn/newsDetail/1259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