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总成绩及体检人员(见附件1)
二、体检时间、地点
时间:2021年7月5日(星期一)。
地点:体检人员须于2021年7月5日(星期一)上午7:30前持本人身份证到锦江区南新街37号报到,四川省财政厅统一组织前往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体检费用
根据有关规定,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四、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五、体检注意事项
详见附件2。
六、复检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后三日内书面向四川省财政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四川省财政厅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附件:1.四川省财政厅直属事业单位〔四川省财政科学研究所(四川财经政策研究所)〕2021年5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总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点击下载)
2.体检注意事项(点击下载)
四川省财政厅
2021年6月29日
来源:http://202.61.89.231/content-61-EF778D21E953481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