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递补人员
对报考20200302、20200305、20200306岗位的考生因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缺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的人员(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递补资格审查
(一)递补资格审查时间
2021年7月1日(星期四)上午8:00。
(二)递补资格审查地点
宜宾酒都剧场正门口(宜宾市叙州区南岸广场路2号广场西路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南岸广场路2号广场西路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南岸广场路2号广场西路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南岸广场路2号广场西路)
(三)递补资格审查所需资料
确定进入资格审查的考生,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1)《报名信息表》1份(请按要求插入近期免冠证件照片、填写好信息后双面打印);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的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4.《岗位表》上要求提供的其他职称、职(执)业资格证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已参加职称、职(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但未取得证书原件的考生须提供按照管理权限由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考试合格书面证明原件);
5.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下同)。考生在任一招聘环节的中断,即失去进入后续环节的资格。
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或联系电话留错、不畅通等情况导致不能递补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三、体检集中时间、地点
(一)体检集中时间
2021年7月1日(星期四)上午8:00
(二)体检集中地点
宜宾酒都剧场正门口(宜宾市叙州区南岸广场路2号广场西路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南岸广场路2号广场西路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南岸广场路2号广场西路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南岸广场路2号广场西路)
四、体检标准
(一)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
(三)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五、体检注意事项
(一)参检考生务必在上述规定时间前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携带2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1张、黑色签字笔1支及体检费(600元左右,实际费用以医院发票为准,费用自理)到上述指定地点报到参加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在指定地点报到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二)参检考生必须服从指挥,遵守体检秩序,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脱离体检队列。
(三)参检考生务必按照上述体检标准做好相应的体检准备。体检前三天应注意休息,不要熬夜,不要饮酒,饮食宜清淡,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早晨须空腹。不得佩戴隐形眼镜,近视的考生务必佩戴适合的框架眼镜参加体检。有听力障碍的考生,请佩戴助听器。
(四)怀孕或生理期的考生,体检当日应主动向领队说明,备注写明预产期或生理期结束时间,并申请项目缓检。怀孕的考生,须在体检当天到场后提交由医院出具的相关检查资料。
(五)心率、视力、听力、血压、心脏杂音、心电图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按规定安排当日当场复检。
(六)参检考生不得携带手机等任何通讯工具进入体检地点。若因特殊原因已带来者,必须关机并交工作人员统一管理(若有遗失责任自负)。考生未按规定交出通讯工具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体检资格。
六、其他注意事项
请参检考生查证自己的人事学籍档案,若本人档案不在长宁县人力资源开发建设服务中心管理的,请先确认档案管理地,体检合格后可持身份证前往长宁县人力资源开发建设服务中心开取《调档函》,及时将档案寄到长宁县人力资源开发建设服务中心(寄档地址:长宁县长宁镇泽鸿路二段534号 长宁县就业创业服务大厅,寄档电话:0831-4628230)
七、疫情防控
(一)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考生须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体检前,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 集、人员接触。
(二)考生在体检当日须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 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参加体检。
(三)考生须听从工作人员指挥,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保持“一米线”排队有序入场。在接受身份核验时,逐人按要求摘下口罩核实身份。
(四)凡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 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八、咨询电话(区号:0831-)
县人才办:4621226,县人社局:4623001。
附件:长宁县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和紧缺专业人才体检人员名单(应届毕业生和递补人员)
中共长宁县委组织部
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6月28日
附件
长宁县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和紧缺专业人才体检人员名单
(应届毕业生和递补人员)
序号 |
报考单位及岗位 |
性别 |
专业能力考评抽签顺序号 |
专业能力考评成绩 |
排名 |
备注 |
1 |
长宁县村镇建设所技术员(20200301) |
男 |
第一组13号 |
86.2 |
1 |
应届毕业生 |
2 |
长宁县应急救援服务中心技术员(20200302) |
男 |
第一组29号 |
81.6 |
2 |
递补体检 |
3 |
长宁县旅游信息中心旅游信息管理(20200303) |
女 |
第一组16号 |
83.4 |
1 |
应届毕业生 |
4 |
长宁县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食品检验员(20200304) |
男 |
第二组7号 |
74.4 |
2 |
应届毕业生 |
5 |
长宁县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检验员(20200305) |
男 |
第二组9号 |
79.3 |
2 |
递补体检 |
6 |
长宁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办公室工作员(20200306) |
男 |
第二组26号 |
81.3 |
2 |
递补体检 |
7 |
长宁县中学校高中生物教师(20200308) |
女 |
第一组12号 |
82.2 |
1 |
应届毕业生 |
8 |
长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验(20200321) |
女 |
第一组22号 |
81 |
1 |
应届毕业生 |
来源:http://www.ybrc128.com/exam/20801/21444_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