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笔试成绩公布
2021年彭州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笔试成绩及进入原件校验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原件校验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2021年6月29日(星期二)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二)地点:彭州市人社局会议室(彭州市回龙西路18号市政府第二办公区7楼)。逾期未参加原件校验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所需材料
①《应聘资格审查表》1份;
②《笔试准考证》1份;
③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近期正面免冠照片1张(一寸);
⑤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出具的现实表现证明材料或就业推荐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材料,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历学位证,以及毕业证所载的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
国(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原件和1份复印件。
⑥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27号)文件精神,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小学、中职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报名应聘。所有拟聘人员须在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公示结束日)前须取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并交彭州市教育局人事与教师工作科(028-83708448)核验。未经核验或核验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⑦报考有职称要求岗位的应聘者提供职称证;
⑧报考有任教经历岗位的应聘者提供:加盖原工作单位公章的工作经历证明(内容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年度考核结果、任教学段学科、工作起止年月、工作表现等,另附2018年至今年度考核表复印件);社保部门出具的单位为其参加社保的材料(其中属于事业单位编制内的教师可提供工作单位关于购买社保情况的说明)。
⑨报考面向服务我市农村中小学特岗教师定向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还须提供大学生志愿者服务所在彭州市项目管理部门出具的材料(内容包括确为志愿者、所属项目计划、服务的单位、协议服务期的年限、服务期已满、经考核合格、未享受政策性加分、定向招(录)聘、直接考核等优惠政策被机关或事业单位(录)聘用)、服务协议、相关考核表彰材料以及服务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各1份。
⑩报考专项招聘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岗位的2019、2020届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须提供本人档案保管存放部门(原毕业学校,或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或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或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或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出具的档案存放书面证明;提交2021年本人社保缴费记录清单,并亲笔签署本人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承诺书(承诺书内容详见附件2)。
原件校验环节原则上需本人提交相关材料,特殊情况需委托他人代交原件校验材料的,除按上述要求提供材料外,还应提交委托人亲笔签名并按印的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其他事项
(一)进入面试原件校验的人员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照考生报考的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以1:2的比例依次确定,原件校验合格后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面试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详见《面试通知书》。
(二)发放《面试通知书》时根据(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收取面试费80元/人(不支持微信、支付宝等)。
(三)缺少原件校验规定所需材料者或逾期未参加原件校验者,视为自动放弃。原件校验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原件校验者,不发放面试通知书,不能进入面试,由此产生的空额,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一次。递补人员及相关事宜于2021年7月2日前在彭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pengzhou.gov.cn)公布,不再单独电话通知,再次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五、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全力确保每一位考生安全健康,现就原件校验与面试期间疫情防控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进入原件校验及面试的考生务必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及“四川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二、考生参加原件校验或赴面试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部卫生,同时注意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三、面试前,考生应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在进入考点前,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绿码),扫考点场所码,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
四、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或有境外相关旅居史的考生,应提前到达成都市并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并于原件校验和面试当天提供3日内新冠病毒咽拭子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五、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面试当天无法到达考点的,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
六、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原件校验时,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临时摘除口罩外,应当全程佩戴口罩;候考时,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临时摘除口罩外,应当全程佩戴口罩;面试时,考生可自愿选择是否佩戴口罩。
七、参加原件校验的考生自行下载填写《考生健康情况申报卡》(附件3),并于原件校验时上交。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面试资格;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附件:1.2021年度彭州市教育局所属37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73名教师笔试成绩及进入原件校验人员名单(点击下载)
2.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点击下载)
3.考生健康卡情况申报卡(点击下载)
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6月15日
来源:http://www.pengzhou.gov.cn/pzs/c111435/2021-06/15/content_309636ae5223473ab5894ad464d911b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