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递补资格复审
(一)递补资格复审对象
根据公告的相关规定,自愿放弃资格复审、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以及未通过资格复审者,取消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递补人员进入面试前需进行资格复审。具体递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附后。
(二)递补资格复审时间
2021年6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
(三)递补资格复审地点
华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23室(华蓥市红星四路18号),联系电话:0826-4690530。
(四)递补资格复审要求
1.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应携带《报名信息表》一份(贴上照片)、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与职位表专业相符的毕业证)、学位证(明确了学位要求的职位)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他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其中:(1)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的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有关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证明)。(2)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有关规定由具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所在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出具同意其报考的证明。(3)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应当出具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考生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4)报考“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人员”职位的,须出具相关工作单位关于其工作经历及工作年限的证明,以及社保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等其他依据材料。(5)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2.资格复审应由考生本人到场,不得由他人代替。若本人现用名与身份证或其他证件的名字不符者,须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并在照片上盖有户籍管理印章的证明。
3.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等未通过资格复审者,取消报考者的面试资格。未按时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视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
(五)面试交费及领取《面试通知书》
经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和进入资格复审的递补复审合格的考生须交面试考务费80元(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并领取面试通知书。凡未按时报名进行资格复审和交费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事宜
(一)面试时间
综合与卫生类职位定于2021年6月26日,上午8:30前组织面试考生进入面试候考室,9:00开始面试,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为15分钟,其中审题5分钟。
(二)面试方式
面试实行封闭管理。综合类和卫生类职位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三)注意事项
1.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等详见发放给考生本人的《面试通知书》,并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参加面试。
2.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请参加面试的考生,考前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天府健康通”小程序申领“健康码”,资格复审及面试现场须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服从工作人员指挥。
三、监督及政策咨询电话
(一)监督电话
中共华蓥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826-4822197
中共华蓥市纪委监委驻市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0826-4892133
(二)资格审查和政策咨询电话
华蓥市人社局:0826-4690530
华蓥市卫健局:0826-4832638
2021年广安市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华蓥考点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点击下载)
中共华蓥市委组织部 华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华蓥市卫生健康局
2021年6月11日
来源:http://www.hys.gov.cn/hysrmzfw/gsgg/2021-06/11/content_b6aa9ae4a8194f849d10920403f73b5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