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反映人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加分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加分资格,并在眉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本公告由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社会监督电话:12388(仁寿县纪委)
028—36201339(仁寿县委组织部)
028—36219203(仁寿县人社局)028-36686126(仁寿县教育和体育局)
附件:2021年仁寿县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拟政策性笔试加分人员名单(点击下载)
2021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