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选调)单位基本情况
成都市妇女儿童中心是成都市妇女联合会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按照“有实力、有需求、高品质、大平台、公益性”要求,为妇女儿童提供展示、培训、活动、体验、交流、成长平台;全力推出展现妇女进步的“芙蓉绽放”、体现儿童成长的“童心飞扬”及弘扬正确婚恋观的“缘分天空”三大公益品牌活动,全面发挥集聚、辐射与带动作用;是女性发展的助推器、儿童成长的新引擎、家庭和谐的新载体、妇儿工作的新平台,是服务妇女、儿童及家庭,服务人才成长,促进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公益性服务阵地。
二、招聘(选调)范围及对象
符合招聘(选调)岗位应聘资格条件(附件1)的四川省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含中央设在我省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正式在编工作人员,具有公务员、参公、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须在资格审查原件校验时提供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三、招聘(选调)资格条件
(一)报考时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符合《2021年2季度成都市妇女联合会所属1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调)1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所列的应聘资格条件。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并具有正常履行招聘(选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5. 符合《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有关回避的规定。
6.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原单位组织审核同意报名应聘。
7. 符合招聘(选调)岗位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招聘(选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者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 招聘(选调)单位聘用后的岗位构成回避关系的。
7. 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 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四、公开招聘(选调)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公开报名、笔试、笔试成绩公布、资格审查(原件校验)、面试、综合成绩公布、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及报到等程序推进。
(一)发布公告
通过成都市人力和社会资源保障局官网、成都人事考试网和成都市妇女联合会官网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选调)公告。
(二)公开报名
1.报名方式及要求
采用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方式进行,本次公开招聘(选调)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网站: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cdhrss.chengdu.gov.cn),点击右侧“个人服务—>人事考试”栏进入成都人事考试网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此次网上报名不进行报名信息审核,只审核照片,请应聘人员务必严格按照公布的招聘(选调)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相关要求报名,条件不符者请勿报名。
应聘人员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成都市妇女联合会和招聘(选调)用人单位负责的资格审查(原件校验)、考察中的复核和审核聘用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其招聘(选调)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应聘者在网上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选调)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根据报考岗位主动告知招聘(选调)用人单位,因无法与应聘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招聘(选调)用人单位联系方式:
成都市妇女儿童中心,联系电话:028-65021689;联系时间:周一至周五9:00至17:00。
2. 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2021年5月31日09:00至6月4日17:00;
网上缴费:2021年5月31日09:00至6月5日17:00;
准考证打印: 2021年6月23日—6月25日;
笔试时间:暂定2021年6月26日。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因素影响,笔试时间如有变化,相关事宜将于6月中下旬在成都市人社局官网、成都人事考试网公告,请及时关注“成都人社局”“成都人事考试网”公众号的招聘信息并在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查看具体考试要求。
3. 报名程序
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和《2021年2季度成都市妇女联合会所属1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调)1名工作人员岗位表》等信息。
(1)报名注册:应聘人员须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报名)。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像素为102(宽)×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间。报考人员可下载并使用自动审核程序处理后上传照片,系统会自动审核照片。不按要求上传照片或照片模糊不清的将会导致应聘人员审核不通过。照片质量不合格的,应聘人员需按要求重新上传。上传照片与本人不符的,将不能参加本次考试。
(2)填报信息。上传照片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应按网站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填写《应聘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务必对照岗位条件相关的情况,如实相应填写在报名信息各栏及附加信息栏),确认无误后提交。如因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最终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选调)工作,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3)网上缴费。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相关页面按网络提示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标准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执行,笔试每科收费50元。缴费成功后将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除岗位取消情况外概不办理退费手续。
(4)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应及时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应聘资格审查表》3份(报名系统里打印),供资格审查时使用。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凭报名时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笔试、笔试成绩公布、资格审查(原件校验)、面试及综合成绩公布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考试综合成绩按满分100分制计算,笔试成绩(笔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50%,面试成绩(面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50%。
1. 笔试
时间: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地点:具体地址详见准考证
(1)笔试开考比例
同一岗位的招聘(选调)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不低于1:5。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经成都市妇女联合会公开招聘(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适当放宽至1:3,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相应岗位招聘(选调)名额,取消情况于2021年6月15日通过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成都人事考试网公告。已缴费但岗位被取消的报名人员,成都人事考试网将于2021年6月30日前通过网络平台退还笔试考务费到其支付账号。
(2)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大纲详见《2021年2季度成都市妇女联合会所属1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调)1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笔试)大纲》(附件2),笔试时考生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笔试缺考者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
2. 笔试成绩公布
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于7月13日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查询。成都市妇女联合会官网上公布笔试成绩、进入资格审查(原件校验)人员名单及相关事项,请应聘人员注意查看。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照招聘(选调)职位人数与面试考生人数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审查(原件校验)人员名单,如果招聘(选调)职位人数与实际参加笔试考生人数达不到1:5,经成都市妇女联合会公开招聘(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适当放宽至1:3,仍达不到的,取消相应岗位招聘(选调)名额,相关情况将在成都市妇女联合会官网上与笔试成绩一并公布。笔试缺考者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不得进入资格审查(原件校验)环节。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资格审查(原件校验)环节。
3. 资格审查(原件校验)
(1)资格审查(原件校验)时间、地点详见相关公告。
(2)进入资格审查(原件校验)的考生按照《2021年2季度成都市妇女联合会所属1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调)1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在规定时间内携带《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网上报名时的《应聘资格审查表》及所列相应岗位需准备的材料(注意: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原件,本人任职证明,学历、学位等证书及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原件)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审查(原件校验),并签订《考生承诺书》。
(3)资格审查(原件校验)合格后,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未参加资格审查(原件校验)或资格审查(原件校验)不合格、未能按时提供审查材料的,不能进入面试,由此产生的空额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最多递补2次。递补后资格审查(原件校验)合格人员未达到1:5比例的,经成都市妇女联合会公开招聘(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适当放宽至1:3,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相应岗位招聘(选调)名额。相关情况及面试安排在成都市妇女联合会官网上进行公布。
4. 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方式详见《面试通知书》。
同一岗位的招聘(选调)人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1:5的,经成都市妇女联合会公开招聘(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调减相应比例到1:3,仍达不到的,取消相应岗位招聘(选调)名额。岗位调减或取消相关情况在成都市妇女联合会官网上进行公布。
5. 综合成绩公布
根据笔试、面试的综合成绩,依照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若综合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如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的,由成都市妇女联合会公开招聘(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报考岗位择优研究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我会将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成都市妇女联合会官网上公布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四)体检
在岗位所属用人单位指定的三级甲等及以上综合医院统一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社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或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向用人单位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复检在指定的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可按照该招聘(选调)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1次。递补通知经招聘单位电话或短信通知发出后,递补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递补情况在成都市妇女联合会官网上进行公布。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由成都市妇女联合会和岗位所属用人单位组织进行考察并形成考察报告。考察采取到应聘人员现工作单位实地走访、查阅档案、考察谈话等方式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和德、能、勤、绩、廉等现实表现进行全方位考察。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可按照该招聘(选调)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进入体检规定等额依次递补,最多递补1次。
(六)公示
拟聘人员在成都市妇女联合会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间如有违规、违纪或涉及资格条件的反映,经查实后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七)聘用及报到
经考察、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成都市妇女联合会和岗位所属招聘(选调)用人单位审核确认,报经相关部门审批备案后办理调动及报到手续。拟聘人员应在用人单位规定的时限内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招聘(选调)人员在聘用合同中签订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
五、纪律监督
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的规定要求开展公开招聘(选调)工作。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选调)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公开招聘(选调)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选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咨询:成都市妇女联合会组织部,028-65021562;成都市妇女儿童中心:028-65021689;网上报名操作技术支持电话:12333;监督举报:中共成都市纪委成都市监委驻市总工会纪检监察组,028-81715130。
六、本公告由成都市妇女联合会负责解释。
七、特别提示
公开招聘(选调)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成都人事考试网和成都市妇女联合会官网进行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通讯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报考者因参加招聘(选调)在各环节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本次考试未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和我会无关,特此提醒。
附件:1.2021年2季度成都市妇女联合会所属1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调)1名工作人员岗位表
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笔试)大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