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调岗位及名额
州卫生健康委机关工作人员2名;州老龄健康发展中心综合科工作人员2名。
岗位详细情况和具体要求见《凉山州卫生健康委员会2021年公开考调机关及下属参公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二、考调对象
全州范围内符合考调条件的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参照管理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公人员)。
三、考调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
4.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同时符合最低服务年限规定。
5.近5年年度考核在称职及以上等次。
6.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没有违法违纪行为。
7.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符合公务员回避规定。
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出生日期、工作经历、最低服务年限计算时间均截止报名开始的第一日。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影响期限内的。
4.按照国家、省、州有关规定,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诫对象的。
7.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四、考调程序
考调工作由州卫生健康委公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按照发布考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试用、讨论决定、公示、转任和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考调公告。本次考调公告在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http://rsj.lsz.gov.cn)和凉山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http://wjw.lsz.gov.cn)发布。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2021年5月24日至5月2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州卫生健康委人事科教科(西昌市健康路二环路3号3楼308办公室)。
(三)资格审查。由州卫生健康委公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资格审查,报考者携带以下材料报名。
1.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2.《凉山州卫生健康委员会2021年公开考调机关及下属参公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2份(贴照片)。需经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党组(党委)、县(市)委组织部同意并签字盖章。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4.近期1寸彩色免冠证件照片3张及同版jpg格式电子照片。
5.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复印件、编制卡复印件、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专用《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需原件保管部门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并加盖鲜章)2份。
6.由所在单位出具的近5年年度考核等次证明(由所在单位加盖鲜章)。
7.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调全过程,报考人员所提供的证明材料等必须真实,如有作假或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有不符合报考要求情形的,一经查实,均取消其考调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未提供相关材料或材料不完善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四)考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考试成绩计算公式: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1.笔试
(1)笔试开考比例为5:1,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经州卫生健康委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报州委组织部批准可适当放宽,但最低不低于3:1,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削减或取消该考调岗位。相关调整情况将及时公告。
(2)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和卫生健康业务知识等综合素质,卷面满分100分。
(3)领取准考证:2021年6月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凭本人身份证前往州卫生健康委人事科教科领取本人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自负(如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现场资格审核、准考证发放及后续考务日程安排有变化的,调整情况将提前在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和凉山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
(4)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5)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明确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二代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6)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在凉山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公布。
2.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按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面试),因报考人员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领取面试通知书及面试等事宜另行通知。
(2)面试当日,考生凭本人准考证、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和面试通知书,按照面试通知书明确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到面试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正常进行。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在凉山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公布。
(五)考察。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每个岗位分别确定差额考察人选,考察人选人数与考调名额之比为2:1,对于考调名额2人以上的职位可适当降低差额考察比例。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实地考察后,由州卫生健康委考调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察情况,研究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六)体检。体检在指定医疗机构进行。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考调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
(七)试用。州卫生健康委在体检合格人员中确定试用人选,安排到岗试用3个月,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职位适应能力,确保人岗相适。
(八)讨论决定。试用期满后,根据职位要求,由中共凉山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会议讨论决定拟考调人员。
(九)公示和调动。对拟正式考调人员在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和凉山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根据公示情况,对反映影响考调的问题查有实据的,取消考调资格。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考调的,报州委组织部审批后,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逾期不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调入后,在招考单位工作满5年及以上方可调入其他单位。
体检、试用、公示各环节出现的差额是否递补及递补次数由州卫生健康委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五、考调纪律和要求
(一)有关工作人员必须遵守考调工作纪律,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的,追究相关当事人责任。
(二)考调公告和公示在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和凉山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发布,补充公告、笔试成绩及其他事宜在凉山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发布。
(三)本次考调工作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开展。
咨询电话:州卫生健康委人事科教科,2193031。
监督电话:州纪委监委派驻州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2192019。
附件:1.凉山州卫生健康委员会2021年公开考调机关及下属参公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点击下载)
2.凉山州卫生健康委员会2021年公开考调机关及下属参公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凉山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5月19日
来源:http://lsz.e21cn.com/newsDetail/1988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