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新区党校简介
成都高新区党校是高新区党工委领导下培训党员干部的学校,是培训党工委各级干部的主渠道,挂靠在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学校位于高新区文化中心内,建筑面积约4800平方米,毗邻大源中央公园。校园按美学中心标准建设,环境优美,拥有先进的教学、科研条件和信息化设施,并通过“活力环”与文化中心内图书馆、工青妇服务中心、高新展示馆、多功能活动馆4大场馆串联起来,实现资源共享。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三、招聘岗位及名额
党校工作人员岗位(合同聘用制),名额3人。
四、岗位资格条件
应聘者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诚信廉洁,勤勉敬业,积极进取,勇于担当,职业素养高;
(二)2021年5月16日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历相应学位;
(三)中共党员(含预备);
(四)年龄35周岁及以下(即1985年5月16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沟通协调及综合管理能力强,能熟练运用word、excel、ppt等办公软件;
(六)具备以下工作经历之一:
1.党校或培训机构工作经历;
2.担任过班主任或具备教师经历;
3.具备大型活动组织经验;
4具备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建工作经历;
(七)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情形。
五、报名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19日17:00。
(二)报名程序
1.填报信息。
应聘者登陆网址:https://www.cdhr.net/job/index.php?c=comapply&id=6888,网上填写提交报名简历,并按要求进行视频答题。
2.报名要求。
(1)应聘者须按照公告公布的岗位资格条件报名,否则将无法通过资格审查,完全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方可报名。
(2)报名时应聘者提供的信息和材料须真实、准确、完整。报名截止后信息不可修改,因应聘者个人原因造成的错误,或不完整填写报名表的,后果及责任由应聘者本人承担。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有不符合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情形,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3)应聘者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若因本人填报联系方式有误或其他原因而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六、考试
(一)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笔试:报名结束后,按照岗位条件进行资格初审。为强化疫情防控,减少人员聚集,将根据资格初审和视频答题情况,按照同一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进入笔试人数1:15的比例进入笔试,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岗位,以实际符合招聘资格条件人数为准。同一岗位的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初审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可相应调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确属急需紧缺岗位的,可降低至1:1开考。笔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公文写作和成都高新区区情等内容。
(三)资格复审。按应聘者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按录用名额与面试名额1:3的比例通知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资格复审。应聘者在收到资格复审通知后,须将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材料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gxzp@renruihr.com),接受资格复审。应聘者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通过或本人主动放弃的,可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面试。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
(五)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本着优中选优原则,此次招聘设定总成绩最低合格线为70分,总成绩70分以下者,不予录用。
七、体检
(一)根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在总成绩最低合格线上,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序;若面试成绩仍相同,以笔试中公文写作部分的成绩排序)。
(二)进入体检人员须根据通知前往指定地点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的应聘者本人承担。体检具体时间及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三)未按要求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或本人主动放弃的,可在总成绩最低合格线上,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如无递补人选,相应调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
八、考察
(一)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内容包括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和失信惩戒等。考察具体时间及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二)未按要求参加考察、考察不合格或本人主动放弃的,可在总成绩最低合格线上,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如无递补人选,相应调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
九、聘用
(一)应聘者体检考察合格后,与成都高新区党群工作部签订劳动合同。薪酬待遇按成都高新区管委会聘用人员薪酬待遇相关规定执行。
(二)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者,将解除劳动合同。
十、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培训班,考试不收取费用。
(二)本次招聘拟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离职或未通过试用期考核,可在总成绩最低合格线上,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原则上只递补1次。
十一、咨询和监督
咨询电话:028-85339039,028-85192174
监督电话:028-85258942
咨询时间:网上报名期间及法定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来源:http://www.cdht.gov.cn/cdgxq/c139819/2021-05/16/content_1f90cd0efeef4ce286ad0d2ea2369f6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