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时间:2021年5月12日至2021年5月18日。
干部群众如有情况需要反映,或对公示对象有异议,以真实姓名通过信函、电话、传真、来访等方式向监督举报机构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提供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
监督举报机构:锦江区纪委监委驻区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监督举报电话:028-86741244。
特此公示。
锦江区新兴传媒功能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5月12日
来源:http://www.cdjinjiang.gov.cn/jjq/c132623/2021-05/12/content_126750e690aa4a0b9c20b95dba7f864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