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人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本公示由四川大学华西医院眉山医院·眉山市人民医院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8-38236717。
监督电话:028-38235373
附件:2020年下半年四川大学华西医院眉山医院·眉山市人民医院公开引进优秀人才考核招聘拟聘人员名单(第二批)(点击下载)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眉山医院·眉山市人民医院
2021年5月12日
来源:http://www.msrsks.com.cn/newsDetail/1242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