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名单
根据考生的笔试折合总成绩(笔试折合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3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20%),按照招考职位录用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违纪科目者不得进入资格审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可全部进入资格审查。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名单详见附表1。
对资格审查合格考生人数不足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市委组织部将按笔试折合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递补人员,资格审查递补只进行一次。
二、资格审查的时间
资格审查时间为2021年5月14日(星期五)9:00至12:00,14:00至18:00。
三、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
优秀工人、农民和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资格审查由有招录计划的县(市、区)委组织部负责,面向优秀村(社区)干部考录职位资格审查由市委组织部负责。各职位资格审查地点及联系电话见附表2。
四、有关要求
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携带推荐单位审核盖章的《四川省2021年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优秀工人农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事业编制人员、退役士兵中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报名信息表》(见附件2,贴上照片、彩色打印可不贴照片)两份、准考证、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他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其中:
(一)面向优秀村(社区)干部职位须提供的材料:
1. 报考时(截至2021年2月24日)年龄超过40周岁的,还须提供获得按国家相关规定开展的综合类表彰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 截至2021年2月24日,连续担任四川省建制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主任3年以上的现职人员。因开展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工作,原书记(主任)职务调整为其他常职村(社区)干部或村临时党组织书记(工作委员会主任)的人员,须提供任职证明材料原件(注明姓名、身份证号码、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担任何种具体职务),并加盖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和镇(乡)党委印章。
3. 截至2021年2月24日,任职已满2年、且考核等次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的“已退出贫困村”第一书记或纳入市(州)“三个一”帮扶力量管理的非贫困村第一书记,须提供任命文件或县(市、区)党委组织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
(二)面向优秀工人、农民职位须提供的材料:
1. 优秀工人。截至2021年2月24日,在四川省境内各类企业、务工单位生产经营一线工作(含从一线选拔到管理岗位的人员),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其中在我省境内企业、务工单位工作至少满3年),实绩突出,近5年受到过乡镇(街道)及以上党政群机关或用工单位表彰、奖励(表扬)的人员,须提供在生产经营一线工作且成绩突出的证明材料原件,劳动合同书以及社保缴费资料、工资发放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或工资卡银行流水资料,乡镇(街道)及以上党政群机关或用工单位表彰、表扬(奖励)的文件(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 优秀农民。截至2021年2月24日,在四川省农林牧渔等一线直接从事生产经营活动5年以上(含农闲在外务工时间),实绩突出,近5年受到过乡镇(街道)及以上党政群机关或用工单位表彰、奖励(表扬)的人员,须提供在农林牧渔等一线直接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且成绩突出的证明材料原件(须所在村支部加盖印章),乡镇(街道)及以上党政群机关或用工单位表彰、表扬(奖励)的文件(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须提供的材料:
1.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材料原件。证明材料须注明从事服务基层项目类别及其具体起止时间、是否在2021年12月31日服务期满两年、考核是否合格等内容。其中:
(1)在四川参加过“大学生村官”(限全省统筹选聘人员)项目的,由服务地所在县(市、区)党委组织部门或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证明材料。
(2)参加过“三支一扶”项目的,由服务地所在县(市、区)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证明材料。
(3)参加过“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项目的,未满三年服务期或已转为正式教师报考的特岗教师,须经县(市、区)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
(4)参加过“社工人才百人计划”项目的,由服务地所在县(市、区)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证明材料。
(5)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项目的,由服务地所在县以上共青团委出具证明材料。
2. 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提供本人退出现役证件、县级以上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本人户籍所在地)出具“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2021年2月24日前退役”证明材料。退役军人须提供本人退出现役证件、县级以上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本人户籍所在地)出具“2021年2月24日前退役”证明材料。已聘用为事业编制人员的,须出具现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和县级组织人社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的“未享受各类优惠政策”书面证明材料。
3. 艰苦边远县(市、区)事业编制人员和经组织选派在艰苦边远县(市、区)从事脱贫攻坚等相关工作1年以上的事业编制人员,须提供从事脱贫攻坚等相关工作的证明材料(注明选派时间、选派单位等相关内容)。
(四)公告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五)资格审查时,原则上由考生本人到资格审查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六)未在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
五、相关事宜
(一)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二)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录过程,任何时候发现考生资格不符即取消资格。考生或推荐单位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则取消录用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本次招录后续环节的相关信息,将在达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www.dzrsks.com.cn/“人事考试”专栏适时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四)未尽事宜,请与中共达州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联系。
联系电话:0818-2106315
附件:1.达州市2021年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优秀工人农民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点击下载)
2.面试资格审查地点及联系电话
中共达州市委组织部
2021年5月11日
来源:http://www.dzrsks.com.cn/newsDetail/6331.html